來賓市興賓區民族宗教事務中心公開商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賓市興賓區民族宗教事務中心是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統戰部管理的下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現面向全區范圍內公開商調2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商調人數
來賓市興賓區民族宗教事務中心工作人員2名。
二、商調對象及條件
商調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范圍內在職在編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為合格及以上。
(三)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職所需要的身體條件。
(五)經單位領導同意,符合調動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商調: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重要公務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調崗位及條件
崗位 | 人數 | 年齡 | 專業學歷及職稱 | 崗位條件 |
綜合崗位一 | 1 | 35周歲以下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熟悉公文寫作基本知識和公文處理工作流程,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公文寫作能力。 |
綜合崗位二 | 1 | 35周歲以下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熟悉金蝶、用友等財務軟件及日常辦公軟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或其他財會類證件優先。 |
四、商調程序
采用報名、筆試、面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自薦或單位推薦的方式,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25日。
2.報名應提供材料:
(1)《來賓市興賓區民族宗教事務中心2021年公開商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或掃描件)1份。
(2)單位編制本(單位名稱及個人姓名所在頁復印件)1份。
(3)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本次報名不收取報名費、考務費。
3.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應聘者本人攜帶以上材料到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統戰部秘書股直接報名(地址:來賓市興賓區興賓大道1號城南企業總部大樓419室)。
(2)網上報名:將以上材料掃描發送到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統戰部秘書股郵箱:xbqtzb4212121@126.com,報名時間以郵件時間為準,筆試及面試時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到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統戰部秘書股審核。
(二)資格審查
根據調入崗位需求的資格條件,由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統戰部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于報名后5個工作日內將審核結果反饋報名人員;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商調全過程,報名者必須保證其商調資料的真實性,如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商調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報名者個人承擔。
(三)筆試及面試
資格審查通過后,由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統戰部組織進行筆試和面試。時間及地點將通過電話通知入圍人員,未入圍筆試及面試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筆試及面試成績,按商調指標數1:2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進入考察)。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統戰部派出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如因疫情影響,可以采取其他方式)進行考察,了解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現實表現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因考察對象自動放棄考察資格、不按規定參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各種原因造成缺額的,按相關程序報批后不再組織考察。
(五)討論決定
根據筆試、面試和考察綜合情況,報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統戰部部務會研究決定,確定為擬商調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擬調人選。
(六)辦理調動手續
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要求
(一)參加商調人員在商調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規定。
(二)商調人員上崗后需服務滿五年(除提拔重用外)。
(三)報名人員應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報名人員本人負責。
六、其他
本次公開商調工作由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統戰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請與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統戰部聯系。聯系人:韋華,聯系電話:0772—4212121。
附件:來賓市興賓區部民族宗教事務中心公開商調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docx
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統戰部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