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陽縣2021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縣直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參照《略陽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略人社發〔2015〕49號)有關規定,報縣政府同意,決定通過公開考試的方式,為縣經濟合作促進中心等4個事業單位公開選調10名工作人員,現就公開選調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詳見《略陽縣2021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在全縣在編在崗的全額財政供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選調。
根據我縣教育、衛健人才隊伍需要加強的實際,教育、衛健系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在公開選調范圍。
(二)報考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勤奮敬業,群眾公認,業務工作能力強,工作實績突出;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4年6個月及以上工作經歷,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等次);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31日;
5.35周歲以下是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是指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等規定。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黨政紀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有影響的;
4、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招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新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略陽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開選調公告。公告內容包括選調職位及要求、報名條件與資格、選調程序和方式等事項。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①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可在略陽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ueyang.gov.cn/)下載《略陽縣2021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由本人填寫并簽名。由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初審、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后送縣人社局人事管理股。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②報名時間:2021年3月9日至3月12日,報名時間截止到2021年3月12日18:00。報考者須攜帶《略陽縣2021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二寸免冠照片兩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③報名地點及聯系人:縣人社局人事管理股(人力資源大廈10樓1008號)。
聯系人:黃漢晶, 聯系電話:4821917。
2、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布的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選;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3.領取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準考證》,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四、考試考察
各選調職位的報考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報考人員達不到3:1的比例,也可參加筆試,但成績應不低于所有參加筆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面試)。
(一)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測試時間為120分鐘;主要測試選調報考者的公共基礎知識、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范圍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略陽縣情、報考崗位所需的業務知識和公文基礎等方面的知識。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選調計劃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對達不到1:3比例的選調崗位,報考人員全部確定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將通過略陽縣人民政府網對外公布。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試題突出職位特點,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包括擬選調崗位所需的基本條件,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等能力。
(四)計算考試總成績及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
1.計算考試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時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
2.確定進入考察人員
本次公開選調實行差額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擬選調人數1:2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員;若進入考察人員成績排名末位出現各項考試成績均相同的情形時,末位并列者一并進入考察;如果選調崗位只有1人,也可進入考察,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考察人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和選調部門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各選調部門單位要派出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和崗位適配度,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報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況是否真實等進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實,選調部門單位根據報考者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崗位要求,集體研究后將考察結果報縣公開選調工作辦公室,由縣公開選調工作辦公室進行公示。
進入考察人員名單確定后,考試總成績不帶入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放棄的,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只遞補一次。
五、審批與辦理調動手續
選調人員名單對外公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到選調單位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行政、工資等手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實績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和是否同意調入意見報縣人社局。經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六、選調要求
(一)公開選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二)公開選調工作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參與選調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人員存在需要回避關系的,實行履職回避。
(三)嚴格工作紀律,選調工作中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一旦出現違紀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報考人員更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略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