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部分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09號)等規定,海安市部分學校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高層次教育人才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4月至2003年3月期間出生;
4.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段學科與招聘崗位相適應;
5.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其他條件
1.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的人員。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21年畢業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19年1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且尚未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人員;
5.海安市教育體育系統編制內教師以及2021年畢業的海安市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
6.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21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招聘單位、崗位、對象、人數、專業、學歷及要求
詳見《海安市部分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方式及有關要求
1.報名方式:郵箱提交電子報名材料,不接受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3月21日09:00~3月25日17:00。報名時間開始前或截止后不受理任何報名材料,截止時間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未收到郵件的視為未提交報名材料。
3.報名郵箱:haxjszp@126.com,郵件主題備注名為:招聘單位+崗位代碼+學段學科+姓名。
4.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通過郵箱報名提交如下掃描件:
(1)《海安市部分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報名表》(附件2,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崗位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填寫完畢后自行打印,并簽好姓名,再掃描上傳);
(2)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招聘考試全程使用);
(3)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的,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查詢,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2021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2019年、2020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學習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簽訂《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承諾書》(附件3,打印件簽名后掃描上傳);以應屆生身份報考的2021年畢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需簽訂《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承諾書》(附件4,打印件簽名后掃描上傳);
(6)教師資格證書(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
(7)教師資格證書驗證報告(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jszg.edu.cn/);
(8)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
5.資格初審: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資格初審,并將資格審查情況及時反饋給應聘人員。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海安市教育體育局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13-88916477。陳述申辯時間為2021年3月22日09:00~3月26日17:00。請應聘人員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保持聯系方式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現場資格審查及注意事項
1.郵箱報名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通知,在規定時間內攜帶郵箱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至海安市教育體育局老園丁樓一樓(海安市寧海南路24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逾期人員視為自動放棄。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報考資格,被取消報考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海安市教育體育局陳述申辯。
2.現場資格審查時應聘人員本人不能到達現場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現場資格審查。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資格審查材料外,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根據南通市物價局、財政局《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通價費〔2008〕52號)精神,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須繳納面試費100元。繳費成功人員,視為報名成功。
4.報名成功的人數與崗位招聘數達到規定的開考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將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haian.gov.cn)、海安教育信息網(www.haianedu.net)予以公告。
5.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負責通知改報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改報名不成功的,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6.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8.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從國內低風險地區來海人員,到達指定場所時應向工作人員出示實時“蘇康碼”(或屬地健康碼)并配合體溫檢測。“蘇康碼”(或屬地健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方可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近14天內有境外及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應聘人員須在海安按照14+7+7要求進行醫學觀察滿28天,且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為陰性方可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另行告知。
(三)準考證發放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負責通知領取準考證。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準考證,在初試、復試等環節均需使用。
四、招聘辦法
招聘采用面試方式,面試分為初試和復試。招聘工作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
(一)初試
初試為綜合能力考察。
綜合能力考察形式為現場答辯,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儀表舉止、語言表達能力、協調應變能力等。
綜合能力考察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綜合能力考察。
初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初試成績于初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海安教育信息網公布。
(二)復試
復試對象:在初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各崗位取得復試資格人員(末位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取得復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需隨身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復試。
復試時間地點: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另行通知。
復試形式:現場課堂教學評價(時長20分鐘),教學內容為報考崗位相應教材范圍內的內容。在現場課堂教學評價的基礎上,高中音樂(崗位代碼07)、高中信息(崗位代碼08)崗位還分別進行學科能力測試(彈唱、編程)。
復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復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高中音樂、高中信息崗位按現場課堂教學評價占50%、學科能力測試占5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復試成績(小數點后保留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三)總成績計算
按初試成績占30%、復試成績占7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人員確定。在復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復試成績高者優先)。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海安教育信息網公告。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組織實施,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六、公示、聘用與遞補
(一)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海安市人民政府網站、海安教育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并于8月底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結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2021年應屆畢業生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與報考崗位相適應的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三)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復試成績高者優先):
1.應聘人員主動放棄體檢資格的;
2.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4.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5.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總成績排名靠前的其他應聘人員在總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海安市教育體育局通知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七、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八、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8916477(海安市教育體育局)
監督電話: 0513-88931651 (中共海安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海安市監察委員會派駐海安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
1.海安市部分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崗位簡介表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安市教育體育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