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縣商務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長興縣商務局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名額
長興縣商務局綜合文字崗位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長興縣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4.在現行政關系所在單位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3月);
5.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鄉鎮(街道)(包括長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南太湖產業集聚區長興分區、太湖圖影旅游度假區)新錄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不滿5年的;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6.尚在試用期內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1.公開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1年3月15日至3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報名地點:長興縣縣前中街402號(老縣委)321辦公室;
聯系人:倪滿強; 聯系電話:0572-6261863。
報名材料:報名表(一式兩份,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選調單位對照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者進入考試環節。
3.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滿分各100分。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選調職位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如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未達到1:3的,不進行筆試,直接進行面試。面試成績合格分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的取消選調資格。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確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順序。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 考察。
面試結束后,選調單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選調計劃的比例為1:1。考察組應由選調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與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點考察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5.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選調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對擬錄用人員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在面試、考察、公示等階段因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長興縣商務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