硯山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執法協管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大硯山縣城區城市管理力度,結合縣城區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城市管理執法協管員。現將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 招聘人數及崗位
(一)招聘人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執法協管員9名。
(二)崗位設置:
崗位名稱 | 招用 人數 | 學歷 | 專業 要求 | 年齡 | 身高 | 崗位職能及要求 |
城市管理執法協管員 | 9 | 高中(中專)及 以上 | 不限 | 35歲 及以下 | 女:160cm及以上 男:165cm及以上 | 負責宣傳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協助城市管理執法隊員勸導制止并督促改正違反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等行為,依法參與執法活動和開展執法輔助事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要求:身體素質好,能適應長時間戶外路段工作,具備一定溝通能力和管理水平,敢于依法依規履行職責。退伍軍人、有駕駛執照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本縣有固定住所;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3、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服從崗位調整和指揮調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五官、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性遺傳病史,單側矯正視力在4.8以上,體檢合格;
5、符合崗位設置年齡條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退役軍人年齡可適當放寬;
6、具備崗位其他設定條件。
(二)優先錄用
1、轉業士官和退役軍人;
2、法律類、中文類專業畢業生;
3、有城市管理工作經歷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道德敗壞,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或職業道德的;
2、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或有吸毒史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者曾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6、本人或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參與邪教活動的或者參加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情況不適宜從事城市管理執法協管工作的。
四、工資待遇
試用期工資待遇為每人每月2240元;試用期滿后,工資待遇為每人每月2800元(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保、醫保費用,但不含單位為個人繳納的社保、醫保費用)。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硯山縣政務網及動員硯山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干部職工通過QQ、微信轉發等方式對外發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0日起至3月16日止(雙休日除外),上午:08:00 至11:30;下午:14:30 至 17:30 。
2、報名地點:硯山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三樓辦公室(硯華東路103號移動公司隔壁)。
3、報名方式:只接受報考者本人到報名地點進行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咨詢電話:0876-3136669。
4、報名要求:***、戶口本、畢業證以及崗位條件所需的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現場驗證后退還)、近期免冠 1寸彩照 2 張,應聘者本人應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格(注明應聘的具體崗位),并對所填寫內容及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
5、資格審查:2021年3月18日前,招聘單位完成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發放準考證。凡提供虛假資料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執法協管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按100分計,并按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60%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1.筆試。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公共基礎知識、城鄉管理執法領域法律法規、公文寫作及處理。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和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之前如出現缺額,依次遞補。如參加面試人員不足時,由硯山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調整擬招聘人數,參加面試人員原則上高于擬招聘人數1:1 以上即可開考。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及舉止儀表。參加面試人員,由硯山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以發放面試通知單或電話通知形式,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確保通知到位。
(四)公示
按照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按 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員,在硯山縣政務網及硯山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公示欄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若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對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經查實的考生,取消其擬聘資格,并依次遞補;公示無異議的,辦理有關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在公示期起2周內提供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報告。
(五)聘用
公示無異議、體檢合格的,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由硯山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與錄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期間違反管理規定或不勝任工作的,按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六、其他事項
1、在招聘規程中,報考人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有權向有關部門反映和申訴。
2、應聘者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因違反相關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應聘失誤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3、本公告由硯山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