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甸縣消防救援大隊2021年度公開招聘專職消防員公告
為加強和優化羅甸縣消防救援力量,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辦法(試行)》(人社部規〔2018〕5號)等法規政策,現結合我縣滅火救援工作實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專職消防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合同制專職消防員10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男性。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3、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能適應軍事化管理,具有聽從指揮、服從管理、令行禁止的紀律意識。
4、年齡為18周歲至28周歲(1995年3月-2005年3月)。
5、符合國家征兵檢查標準,身體、心理健康,無精神病史、無遺傳、傳染性、慢性疾病、無紋身、無吸毒史,身體健康,身高165cm以上。
6、優先錄用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消防救援隊伍退出人員、退役士兵和有從事消防工作經驗的,具有機動車駕駛證B照以上(含)且駕齡滿3年以上和有從事車輛維修特長技能的,具有繩索救援、潛水員等取得專業資格認證及從業經驗的,具有籃球、健美健身、長跑等專業運動員、裁判員、教練員技術等級或專業技術資格的,具有公文寫作、新聞采編、廣告制作、影視傳媒、新媒體運營等專業資格及從業經驗的人員。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有吸食毒品、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記錄的;
(3)被執法執紀部門立案正在審查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資待遇
被錄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間工資2300/月。試用期經考察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正式聘用工資為2500元,并為其繳納工傷保險。工作滿半年后,為其繳納五險一金。錄用人員實行準軍事化管理,集中24小時值班備勤,每月輪休6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分批輪休(具體管理、訓練、工作和輪休以《羅甸縣消防救援大隊駐勤專職消防員管理辦法》為準)。
正式聘用的駐勤專職消防員工資待遇由基本工資、高危補助、年終績效等組成。駐勤專職消防員的服裝、食宿由大隊統一負責保障。每年為駐勤專職消防員發放一次服裝(主要發放作訓服、作訓鞋等)。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8號至2021年3月11號
2、報名地點:羅甸縣消防救援大隊興邦路消防救援站(中醫院旁)
3、報名所需材料:
(1)近期紅底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張
(2)身份證、戶口簿(本人頁、戶主頁)原件及復印件1份。
根據個人情況,需提供的材料
(1)退伍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
(2)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特殊專業人才或個人取得的相關資格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報名電話:張正新:15185466388(微信號:13884683288)
5、經報名且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考試考核人選。
(二)招聘考核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持身份證參加后續招聘考核。考核項目包括體能測試、面試、體格檢查、政治審查。
1、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內容為:1000米跑、單杠引體向上(2分鐘)、俯臥撐(2分鐘)、100米跑。總成績最高100分,任意單項達不到最低分值的此項科目記為0分。(具體評分標準見附件)
2、面試
面試實行量化評分,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邏輯思維、責任感與進取心、自我認知能力,以及入職動機、行為舉止和形象氣質等,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面試結果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體格檢查
需要出具縣級以上人員醫院體檢表(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201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職業健康標準》),主要檢查視力、聽力、血液常規、尿常規、肝功等,體檢結果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政治審查
政治審查重點考核招聘對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經歷、出國(境)情況、獎懲情況和現實表現,需要出具街道或鄉鎮派出所無犯罪記錄證明。
五、人員錄用及培訓
(一)成績計算
根據應聘對象的體能測試和面試總成績,按照滿分100分計算,體能測試占總成績的70%、面試占總成績的30%。
(二)人員聘用
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以崗位人數1:1的比例進行錄用。擬聘用的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合同管理。試用期為2個月(包含培訓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試合格的,正式聘用,簽訂勞動合同,培訓考核不合格,予以淘汰。
六、其他
本公告具體事由由羅甸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駐勤專職消防員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 | ||||||||||
項目 | 測試項目對應分值、測試辦法 | |||||||||
單杠引體向上(次/2分鐘)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3分 | 6分 | 9分 | 12分 | 15分 | 18分 | 21分 | 24分 | 27分 | 30分 | |
1、單個或分組考核。 2、按照規定動作要領完成動作。引體時下頜高于杠面、身體不得借助振浪或擺動、懸垂時雙肘關節伸直;腳觸及地面或立柱,結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次數計算成績。 4、得分超出30分的,每遞增1次增加1分,最高35分。 | ||||||||||
100米跑(秒) | 15′60 | 15′30 | 15′00 | 14′70 | 14′40 | 14′20 | 13′90 | 13′60 | 13′30 | 13′00 |
2分 | 4分 | 6分 | 8分 | 10分 | 12分 | 14分 | 16分 | 18分 | 20分 | |
1. 分組考核。 2. 在100米長直線跑道上標出起點線和終點線,考生從起點線處聽到起跑口令后起跑,通過終點線記錄時間。 3. 搶跑犯規,重新組織起跑;跑出本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擾、阻礙他人者不記錄成績。 4.得分超出20分的,每遞減0.3秒增加1分,最高25分。 | ||||||||||
1000米跑(分、秒) | 4′25′ | 4′20′ | 4′15′ | 4′10′ | 4′05′ | 4′00′ | 3′55′ | 3′50′ | 3′45′ | 3′40′ |
3分 | 6分 | 9分 | 12分 | 15分 | 18分 | 21分 | 24分 | 27分 | 30分 | |
1. 分組考核。 2. 在100米長直線跑道上標出起點線和終點線,考生從起點線處聽到起跑口令后起跑,通過終點線記錄時間。 3. 搶跑犯規,重新組織起跑;跑出本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擾、阻礙他人者不記錄成績。 4.得分超出30分的,每遞減0.3秒增加1分,最高35分。 | ||||||||||
項目 | 測試項目對應分值、測試辦法 | |||||||||
俯臥撐(次/2分鐘) | 6 | 8 | 10 | 12 | 14 | 16 | 20 | 25 | 30 | 35 |
2分 | 4分 | 6分 | 8分 | 10分 | 12分 | 14分 | 16分 | 18分 | 20分 | |
1. 單個或分組考核。 2. 按照規定動作要領完成動作。屈臂時肩關節高于肘關節、伸臂時雙肘關節未伸直、做動作時身體未保持平直,該次動作不計數;除手腳外身體其他部位觸及地面,結束考核。 3.得分超出20分的,每遞增5次增加1分,最高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