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龍江佳木斯市郊區選聘街道(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調動我區網格員工作積極性,暢通專職網格員出口,激發網格員隊伍活力,依據《關于從社區(村)專職網格員中選拔聘用街道(鄉鎮)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試行)》(佳人社發〔2020〕33號)精神,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郊區在擔任社區(村)專職網格員的“兩委”成員中選拔聘用街道(鄉鎮)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2.堅持統一政策、統一組織、統一程序原則;
3.堅持保密、回避、監督原則。
二、選聘計劃
本次計劃選聘街道(鄉鎮)事業工作人員20人,具體選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佳木斯市郊區公開選聘街道(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選聘部門對崗位的安排與調整;
3.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40(含)周歲以下(1981年3月7日以后出生);
5.具有與選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結構與水平、技能條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符合用人單位的其他要求;
6.在郊區擔任專職網格員的社區(村)“兩委”成員。村“兩委”成員只能報考鄉鎮崗位,社區“兩委”成員只能報考街道崗位;
7.選拔到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具備統招大專及以上學歷;選拔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具備統招中專及以上學歷;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②曾被開除公職的;③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④司法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⑤服兵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⑥不符合選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⑦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⑧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受處罰不滿3年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它情形。
四、報考程序
此次選聘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一)發布選聘信息
公告將在佳木斯市郊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發布時間:3月8日-3月16日。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
3月17日-3月19日(報名、資格審核同步進行,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報名地點:佳木斯市郊區人民政府二辦5號樓一樓(市民服務中心)西側。
3.報名所需材料
本人攜帶:①《誠信承諾書》《佳木斯市郊區公開選聘街道(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②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的學歷證明、報到證,以上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③應聘人員近期正面2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報名初審合格者可以參加筆試。本次選聘報名費90元,現場繳費。
4.資格審核
由區委組織部、區委政法委、區民政局、區人社局,負責報名及資格審查等相關工作。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考生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報名資格審核合格者參加筆試,參加筆試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總成績100分,其中筆試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占總成績的50%,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分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分值高者優先。
1.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基層社會治理,滿分為100分,分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不得低于3:1。
2.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重點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臨場應變等方面能力,滿分為100分,分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與擬聘崗位人數按3:1比例確定。若進入面試人選與崗位選聘人數的比例低至3:1時取消該崗位選聘。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將在相關網站上公示3個工作日。面試人選名單公示后,將不再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因素影響面試工作的進行。
面試事宜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
由選聘領導小組重點審查應聘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敬業精神、專業能力及是否違法違紀或參加非法組織等事項,同時復查報名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總成績高低依次補充人員進行組織考察。
(五)體檢
通過組織考察人選,由選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標準和規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總成績高低依次補充人員進行組織考察及體檢。
(六)公示
對于考核、體檢均為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在佳木斯市郊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由佳木斯市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佳木斯市郊區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落實事業編制,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期3年,其中含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對聘用人員考察,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3年內不得調離郊區(含試用期)。
(八)待遇
試用期內工資、福利待遇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五、疫情防控
按照佳木斯市郊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最新要求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454--8775513
佳木斯市郊區選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3月8日
附件1:佳木斯市郊區公開選聘街道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2:佳木斯市郊區公開選聘街道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附件3:佳木斯市郊區公開選聘街道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生誠信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