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考試選用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安徽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全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9〕7號)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滁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擬從市直交通系統所屬事業單位通過考試考察方式,公開選用40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考察選用計劃
本次計劃選用工作人員40名。
二、選用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對象:
經審核確認的市直交通系統所屬事業單位2020年9月30日前在編在崗人員(不含下劃至各縣市公路分局、海事處人員)。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3)能勝任執法工作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執法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截止2020年9月30日);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三、選用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1年3月10日在滁州市交通運輸局網站(http://jtj.chuzhou.gov.cn/)和編制人員所在單位發布選用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為2021年3月10日至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報名地點在編制人員所在單位。
2.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須如實填寫《滁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隊伍組建工作報名表》(附件1,以下簡稱《報名表》),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附件2),并簽署“誠信承諾書”(附件3),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由編制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報名結束次日上午,各單位要將《考試報名人員信息統計表》(附件4)及相關材料報至滁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隊伍組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考試
考試由市交通運輸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市考試院具體承擔考務工作,市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市直相關部門密切配合??荚嚥扇」P試的方式進行。
考試主要內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考試準考證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發放,時間另行通知。考試地點設在滁州市,考試時間為3月21日上午(具體時間及地址詳見準考證)。
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組織考務工作。
考試成績在滁州市交通運輸局網站公布。
根據考試選調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
如果最終成績相同,退役軍人優先確定為考察對象;如果有2名以上退役軍人分數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確定考察對象;如果最終成績相同人員中沒有退役軍人,同樣采取加試的方法確定考察對象,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四)資格復審與考察
資格復審、考察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
資格復審依據考試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規定提供證明材料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考察資格。
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負責查閱考察對象的人事檔案,核實考察對象相關情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如存在不符合報考條件之一的,取消其考察資格。
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在滁州市交通運輸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六)聘用
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四、咨詢及監督電話
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550-3218687。
監督電話:市紀委監委派駐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組 0550-3218690。
滁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隊伍組建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