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馬瑤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公開招聘革命烈士陵園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簡章
為抓好自治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工作,做好革命烈士陵園各項具體工作,經自治縣人民政府批準,由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革命烈士陵園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職位
招聘1人,男女不限,從事革命烈士陵園業務工作。
三、招聘條件(一)崗位條件
1.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傳染性疾病,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1年3月30日至2003年3月30日期間出生);
2.擁護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自愿從事革命烈士紀念工作,具有較強的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3.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較好,熟悉電腦操作和應用,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群眾工作經驗。
(二)專業及學歷
具有巴馬縣戶籍的全日制高中畢業以上復退役軍人和國家承認學歷大專畢業以上的男女社會青年,戶籍在巴馬鎮及財會人員優先錄用。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招聘采取職業專業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由巴馬瑤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此次招聘工作。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經審核后原件退回報名者本人。
3.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巴馬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辦公室(巴馬縣巴馬鎮新興路2號,原衛生局二樓)
(二)招聘考試
1.職業專業測試。
按分數從高到低以1:3比例進入面試。
2.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按分數從高到低以1:1比例進入體檢。 3.體檢。體檢參照招聘事業編人員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
(三)考察
面試通過后的擬招聘人選由退役軍人事務局進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表現及有無違法、違紀行為等。如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以及個人報名資料造假的人員一律取消其招聘資格。
(四)確定聘用人員
經面試、考察審查合格后,按1:1的比例擇優選定試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根據試用期間的現實表現,決定聘用的,參照巴馬瑤族自治縣政府購買服務崗位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招聘待遇
(一)工資待遇
按照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使用政府購買服務崗位聘用人員規定執行。試用、聘用期間享受單位繳納部分的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待遇,與單位在編干部享受同等的出差、下鄉等相關福利待遇。
(二)休假待遇
除享受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外,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后,按請休假制度享受相應休假。
六、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必須如實填寫本人信息,提供相關證件資料。
(二)其他未盡事宜,請與巴馬瑤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辦公室咨詢。
聯系人:黃志華,聯系電話:0778—6213729 18934954832。
(三)本公告解釋權為巴馬瑤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辦公室。
巴馬瑤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辦公室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