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人民政府對外聯絡中心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陽春市人民政府對外聯絡中心擬在陽春市范圍內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數量
陽春市人民政府對外聯絡中心財務崗位工作人員1名,根據崗位工作安排,選調后需定期外出廣州辦公。
二、選調范圍
陽春市范圍內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優良,身心健康;
2.從事財務崗位工作2年及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 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未過處分期限的;
3.新錄用人員工作未滿試用期、未滿服務年限或尚未達到轉任的其他限制性規定要求的;
4.存在任職回避相關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參加選調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方法及程序
(一)公告和報名
將在陽春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凡符合選調條件的干部均可自愿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22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者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陽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政工(外事)股,聯系人:李翠平,聯系電話:0662—7734444。
3.報名資料:
(1)《陽春市人民政府對外聯絡中心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
(2)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工作期間所獲榮譽的相關證明材料;
(3)本人《聘(錄)用工作人員審批表》及現單位任職文件復印件。
(二)資格審核
根據選調條件和報名材料,市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組對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通知其參加筆試;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不能參加筆試。
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選調資格。
(三)考試科目、時間及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實行100分制,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文字表達能力。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計劃選調人數從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面試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并列,則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組織體檢對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負責。體檢不合格的,則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選調的考察對象。
(五)組織考察
陽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派出干部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審查考察對象人事檔案。如發現考察對象思想政治素質不過關、能力與擬選調職位不匹配等不符合選調單位用人需求的情況,取消選調資格。
(六)公示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陽春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現問題不適合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陽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可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七)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符合選調要求的,按程序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手續。
五、注意事項
(一)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報考人員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本次考試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報名、考試等環節過程中配合做好個人防護工作。報考者應持“健康碼”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考試;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及前往國內高、中風險地區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者自備一次性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報考人員務必保持手機等通訊方式暢通;
(四)陽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擁有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
附件:陽春市人民政府對外聯絡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陽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