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2021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公務員轉任規定》《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和《關于規范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實施意見》(韶組通〔2020〕3號)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韶山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堅持考試考察相結合,擇優選調。
二、選調職位與計劃
韶山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9名。韶山市市直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具體職位和相關要求見附件1《韶山市2021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三、選調范圍與報名條件
(一)選調范圍
1. 機關(含參公)工作人員職位:湖南省內各級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公登記的在編在崗人員,其中部分職位只面向韶山市本級選調。具體選調范圍詳見職位表。
2. 事業綜合管理人員職位:韶山市內各級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工作人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下同);各級事業單位中的工作人員,含教育、衛健等系統專技人員。
(二)報名條件
1. 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實,作風嚴謹,團結協作能力強,廉潔自律,甘于奉獻;
2. 面向全省范圍選調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面向韶山市范圍選調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 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且在現單位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歷(不含試用期);
4. 具有選調單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 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 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單位有服務期限規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 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
7. 從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8. 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以上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1年3月1日。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 報名時間:2021年3月12日8:00至3月23日12:00。。
2. 報名方式: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職位。只接受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直接將報名材料掃描件(均以“報考者姓名+資料名稱”為文件名),發送至電子郵箱:zgssswzzbgwy@163.com 報考咨詢電話:0731-55683321(僅接受工作時間咨詢)
3. 報名材料:(1)《韶山市2021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2)居民身份證及近期免冠1寸電子照片;(3)畢業證、學位證;(4)公務員或參公登記表;事業單位招聘審批表,專業技術職稱聘用證書或任職資格證書。
4. 資格初審:2021年3月15日至3月24日,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者提交的報考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子郵件反饋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公告和職位表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的,責任自負。報考人員對職位條件不清楚的,應主動咨詢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對自己的報考信息負責。
(二)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和地點另定,具體事宜將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進行通知。
公開選調計劃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對少數確實難以形成有效競爭的職位,經公開選調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以降低開考比例最低至1:2。報名人數仍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取消該職位公開選調計劃。報考被取消計劃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的3天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五、筆試
筆試考一科,滿分100分,主要測試考生的公共基礎、系統思維、文字綜合和組織協調能力。
筆試時間:2021年3月28日上午。筆試地點設在韶山市(具體時間及考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將于2021年4月上旬在韶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布。
六、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按照選調職位計劃1:2的比例,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1. 網上報名提交的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 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干部人事檔案審查意見。其中,公務員或參公登記表復印件、事業單位招聘審批表、干部人事檔案審查意見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本次遞補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面試
(一)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如自愿放棄面試的,由本人出具書面報告。面試的測試要素包括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與協調能力、應變與情緒自控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成績合成與排名
1.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報名人選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2.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3. 各職位綜合成績排名在韶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時間另定,體檢費用自負。體檢由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考察由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時,由公開選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
九、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在調入、調出單位及韶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確定為擬選調對象,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十、其他事項
1. 此次韶山市市直機關單位選調職位的職級層次為一級科員,選調人員在原單位具有高于一級科員層次的職務及職級均不保留,但保留原職務層次和職級待遇,并結合2021年年度考核結果,獲稱職以上等次的,按全市職級職數設置及使用情況進行統籌;事業單位選調崗位為管理崗位,選調人員在原單位是公務員或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均不予保留,調入人員享受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同等工資福利待遇。
2. 本次選調工作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如出現弄虛作假、違紀違規、隨意放棄的,記入韶山市考試誠信庫,5年內不得參加韶山市各類人事選調考試;屬韶山市各機關事業單位的,2021年年度考核直接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 選調人員在規定期限內不到單位報到上班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并記入韶山市考試誠信庫,其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4. 選調過程中,各環節入圍人員名單和有關考務事項等通知,一般是通過韶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或電話、郵件通知,因自身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選調考試的,責任自負。
5. 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
6. 為確保本次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維護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電話:0731-55689059、55682523,18474812380(僅用于受理短信)。
7. 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韶山市2021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韶山市2021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docx
附件2:韶山市2021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韶山市2021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