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公安局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陪護隊員的公告
為加強留置陪護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金昌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陪護隊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此次共招聘留置陪護隊員9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8名。此次招聘的留置陪護隊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行政事業編制管理。主要從事紀檢監察機關留置人員留置陪護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道德品行端正,熱愛陪護工作;
(二)年齡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即1993年3月11日至2003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三)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四)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含4.8);
(五)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肢體功能性障礙和其他生理缺陷,無紋身、瘢痕等特殊印記,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公安政法院校、警校畢業生和退伍軍人。退伍軍人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予追究刑事責任)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強制隔離戒毒或治安處罰的;
3.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因違紀違規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4.本人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宜留置陪護崗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政審、公示和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7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3天。
2.報名地點:金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證大廳(金昌市金川區上海路96號市公安局輔樓)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同步進行。
應聘人員自行登錄金昌市公安局網站(網址:http://gaj.jcs.gov.cn/)下載填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陪護隊員報名登記表》,持填寫好的《報名登記表》,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件、學信網證明、退伍證等個人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照4張(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在規定時間到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工作人員現場審核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并對應聘人員的五官、身高、體表裸露部位有無紋身等情況進行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予報名。
(二)筆試(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2.筆試內容: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內容包括時事政治和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答題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采用閉卷方式,用漢語作答。參加筆試的人員需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4.按照報考崗位,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時,降低開考比例至1:2,仍達不到開考比例或出現其他特殊情形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作出決定。
(三)面試(占總成績的50%)
1.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崗位計劃招聘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數達不到1:2的比例或出現其他特殊情形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參加面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時考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
3.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知識結構、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和應變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
4.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確定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確定考試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若總成績相等,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五)體能測評
進入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
1.參加體能測評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2.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體能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適當降低標準,具體是:
男子組科目及成績: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3′6,1000米跑所用時間≤5′,縱跳摸高觸摸高度≥260厘米。
女子組科目及成績: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4′6,800米跑所用時間≤4′40′,縱跳摸高觸摸高度≥225厘米。
三項體能測評有一項不達標即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3.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1.體檢范圍:根據招聘計劃人數按考試總成績排名,以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身高等項目有異議的,安排當場檢查確認;對非當日、非當場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的,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等額遞補。
4.體檢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體檢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費由考生個人承擔。
(七)考察政審
參照人民警察政審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現實表現等情況。
(八)公示
綜合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影響招聘情形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九)簽訂勞動合同
擬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與市公安局簽訂勞動用工合同,首次合同期為3年。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況,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此次招聘工作結束后,若留置陪護隊員因人員減少出現空缺時,從此次參加應聘的未聘用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排名依次按照有關程序進行遞補。
四、人員管理及有關待遇
(一)人員管理:招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日常管理。招聘人員在聘用期間如不勝任工作崗位或有違紀違規行為和違反勞動合同行為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安機關每年對聘用人員工作業績、遵章守紀、教育培訓等情況進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二)工資待遇:
1.聘用人員試用期工資每月3000元,試用期滿后每月4000元(含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和績效工資),并由聘用單位繳納“五險一金”。
2.試用期滿后社會保險、年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健等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按照有關規定為聘用人員統一配發服裝和標識。
五、組織實施
招聘工作由公開招聘留置陪護隊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為保證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報名咨詢電話:0935-5835010(市公安局)
招聘監督電話:0935-5835012(市紀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組)
公開招聘留置陪護隊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