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師范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職輔導員啟事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專職輔導員隊伍建設,經省人社廳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職輔導員32名。
一、招聘計劃及招聘
2021年共招聘專職輔導員32名,其中:
1、專職輔導員30人(女性15 人,男性15人);
2、少數民族專職輔導員 2人,(女性1人,男性1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5、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二)崗位條件
1、專職輔導員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35周歲以下,專業不限。
2、少數民族專職輔導員: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30周歲以下,專業不限,民族為維吾爾族或哈薩克族,精通漢語和維吾爾語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公告發布
輔導員崗位招聘有關事項公告擬在湖北師范大學網站(http://www.hbnu.edu.cn)、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zp.hbnu.edu.cn)面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時間
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2021年3月28日止,考試時間另行通知(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zp.hbnu.edu.cn)。
(三)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通過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zp.hbnu.edu.cn),申請注冊成功后進行在線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一個應聘崗位,在線報名時請注意查看網站發布的應聘消息。
(四)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需通過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上傳下列材料:①身份證(正反頁);②就讀大學以來的畢業證、學位證書(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應屆在校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報考崗位所要求的中共黨員身份證明材料、榮譽證書等;④登記照等。
2.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五)資格審查
1.年齡: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如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即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
本科學士年齡不超過30周歲;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博士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
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規定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2.關于學歷要求的說明:應聘人員本科應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學歷和學位,研究生階段必須具有相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交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3.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湖北省黃石市磁路11號湖北師范大學
聯系電話:0714-6572927,吳老師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廳的監督指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湖北師范大學人事處組織。
(一)資格審查
由學校人事處、用人部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及其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對初審合格者,在考核前復審相關資料原件,并在規定時間到校參加考核。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
(二)筆試
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人數和資格審查通過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可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學校研究審核并確定崗位數后開考。筆試內容主要考察崗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實行百分制。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是否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面試實行百分制,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崗位,實行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70%和面試成績30%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應聘人員排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崗位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情況時,面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
(四)體檢與考察
按照招聘計劃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辦法執行。學校人事處、用人部門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擬聘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放棄資格的經學校研究后可以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報學校會議審定。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湖北師范大學網站(https://www.hbnu.edu.cn/)、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s:// http://zp.hbnu.edu.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六)聘用
經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在核查檔案中,如與招聘條件不一致、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未能按時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已工作的擬聘用人員,須在入職前與原單位解除合同。
五、防疫須知
應聘人員要自覺服從防疫工作安排,具體防疫要求將另行通知。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不服從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故意隱瞞病情和相關接觸史的,依法追究責任。
六、違紀違規處理
對考生在考試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七、待遇
被聘用人員根據國家和湖北省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為學校正式事業編制。
八、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湖北師范大學網站(http://www.hbnu.edu.cn)和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zp.hbnu.edu.cn)為本次專項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公布網站,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714-6572927
監督舉報電話:0714-6573766
湖北師范大學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