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南湖區發展和改革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興市南湖區發展和改革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嘉興市南湖區重點項目服務中心面向浙江省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浙江省行政區域內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二、選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工作勤奮,事業心、責任心強;團結同事,勤政廉潔;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91年03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文字功底和寫作能力;具有經濟管理崗位工作經歷者優先;
5、具有1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經歷,歷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聘:試用期未滿,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通過招生招聘并軌方式為基層事業單位定向培養的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務處分且未滿處分期限的;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
選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需如實、準確填寫《嘉興市南湖區發展和改革局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及近3年工作簡歷(1500字),連同《報名表》電子文檔,發送至275151886@qq.com郵箱。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下午16:00。
2、資格審查:(1)初審:對報名人員的年齡、身份、學歷、專業等進行資格初審;(2)資格復審: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選聘資格。
招聘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計劃。
3、考試:由南湖區發展和改革局組織實施。報名人數達10人及以上的,進行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4進行面試,不到比例,按實際人數入圍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報名人數不足10人的,免于筆試,直接進行面試。綜合成績由筆試(40%)+面試(60%)組成。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和考察:按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由高到低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可以提供近一年內的體檢報告。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及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況。對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5、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選聘對象,并在中共南湖區委南湖區政府網站(www.nanhu.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體檢、考察、公示環節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由嘉興市南湖區發展和改革局黨組研究決定是否按面試成績從面試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6、聘用:因本人原因不按時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7、選聘人員原單位有中層職務的,試用三個月后優先考慮中層職務。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湖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聯系地址:嘉興市南湖區行政中心1361室。
聯系人:阮曉琳,聯系電話:82838390。
嘉興市南湖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