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唐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20人公告
唐山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20名,根據《唐山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說明
主要職責為協助民警承擔收押、管教、巡控等職責任務。此工作對體能體質要求較高,經常性值班備勤,特殊情況需要封閉式管理。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退伍士兵、士官;
2.院校畢業生
(二)招聘數量
招聘市局執法辦案中心55名、監管單位65名。如個別職位報名人員較少出現空缺,市公安局可在不同類的職位間進行調劑。詳情見《2021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2周歲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報考駕駛員崗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2周歲以下(1978年4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院校畢業生要求大專以上學歷,報考駕駛員和退役士兵、士官崗位的可放寬至高中或高中同等學歷;
5.具有唐山市戶籍(含縣市區),戶籍在冊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有吸毒、涉毒違法記錄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黨、團籍的;
(4)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家庭成員或近親屬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數額巨大、具有嚴重情節,受到刑事處罰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及近親屬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等非法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的;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警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交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完成。
1.網上報名方式和時間
(特別提示:報名和考試期間請保管好個人證件和信息,以免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等情況發生而影響報名考試。)
報名網址:唐山人才網(www.tsrcw.com)
報名時間:2021年3月13日09:00至3月16日17:00
交費時間:2021年3月13日09:00至3月17日11:00
報名期間咨詢電話:0315-253012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網上報名的基本程序
(特別提示:鑒于以往報名、交費情況,請盡量避開報名高峰期,強烈建議不要最后1天報名及交費,并關注是否審核通過、交費成功。)
(1)考生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應聘崗位條件,認真閱讀網上《招聘公告》,按照規定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考生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在公開招聘的任一環節中(包括試用期),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資格。
(3)網上報名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申請“報名號”,并預選應聘崗位,獲取“報名號”和“初始密碼”后才能登陸報名系統,進行填報信息和提交審核,報名號是登陸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二者均務必牢記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規范填寫或選擇表項,認真核對《崗位信息表》條件要求,務必逐條如實填寫符合條件相關內容。上傳的考生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建議像素240(寬)*320(高),JPG格式。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后才能進行交費操作,交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5)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不能再修改,將進入交費程序。請考生盡量不要選擇最后時刻報名,以免因報考條件不符或填報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審核未過”而錯失改報機會。
(6)考生務必牢記報名和交費截止時間、打印準考證、筆試、體能測試、面試成績查詢、資格復審、體檢等重要時間信息,并及時關注招聘過程相關通知。
(7)網上交費。“統一招聘”崗位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報名交費支持支付寶掃碼,交費時請考生點擊“支付寶”字樣圖片生成二維碼,使用手機支付寶app掃碼支付。未按期交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21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
2.筆試準考證發放:筆試參考人員憑報名時的身份證號于2021年3月19日在唐山人才網(www.tsrcw.com)打印筆試準考證。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3.筆試內容。所有考生筆試科目均為《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采用閉卷考試方法,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筆試結束后,請考生及時關注唐山人才網(www.tsrcw.com)查詢筆試成績。
按照招聘職位人數1:4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員(末位并列一并進入體能測試)。報考司機駕駛員崗位的考生不參加體能測試,按招聘職位人數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三)體能測試
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體能技能測試,體能測試由第三方負責組織實施,時間為3月24日,其中報名監管單位職位的人員上午7時集合,報名執法辦案中心的人員下午14時集合。體能測試地點設在唐山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地址:竹安路與朝陽道路口南行100米。
體能測試不計算具體成績,結果分為合格或不合格。測試結果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職位人數1:2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并列一并進入面試);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體能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如下:
(1)男子組
①4×10米往返跑,13秒1以內完成合格;
②1000米跑,5分以內完成合格;
③縱跳摸高,2.65米以上合格。
(2)女子組
①4×10米往返跑,14秒1以內完成合格;
②800米跑,4分55秒以內完成合格;
③縱跳摸高,2.3米以上合格。
(四)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根據崗位條件要求攜帶身份證、戶口本主頁及本人頁(生源地為唐山但戶口未遷回的考生需提供由生源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畢業證、學位證、相應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交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復審,逾期不到視為自動放棄。因報名材料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取消資格,后果自負且報名費不予退還,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復審時間和地點:2021年3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唐山市民服務中心B區一層人力資源交流廳2、3號窗口(路南區丹鳳路與藝文道交口)。
(五)面試
1.面試通知單打印:2021年4月1日面試人員憑報名時的身份證號在唐山人才網打印面試通知單。
2.面試時間:2021年4月3 日(面試地點及面試注意事項詳見面試通知單)。
3.采取結構化面試法,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
4.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總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5.面試結束后,按體檢人數與聘用人數1:1的比例,依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如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仍相同,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烈士、因公犧牲子女或配偶,有收押、管教工作經歷者,醫護類專業,學歷(學位)較高者,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較長者,曾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獎勵且受獎級別較高者。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公安局組織實施,參照錄用人民警察的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職位空缺在本面試組本類職位內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政審
體檢合格的考生,市公安局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進行政審。因考生政審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在本面試組本類職位內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聘用
招聘人員性質為警務輔助人員,被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照相關規定簽定勞動合同。
進入面試考生考試總成績保留一年,因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造成職位空缺的,在本面試組本類職位內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警務輔助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市公安局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受到刑事處分或治安處罰、違反公安機關規章制度、違背保密責任書及其他有過錯行為或重大過失行為的;
(2)公安機關由于工作需要和職位本身的原因,要求變更輔警人員工作職位,輔警人員無正當理由而拒絕變更的;
(3)未獲續訂勞動合同的;
(4)不適應職位工作要求的;
(5)不服從所在單位管理的。
四、工資福利待遇
此次招聘的輔助人員薪酬待遇由市財政保障,采用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并依法享受政策規定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待遇,試用期滿后以公安服務年限為基礎實行輔警層級化管理。因個人原因,無法適應工作任務、不服從管理以及年度考核不稱職的,市公安局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紀律與監督
招錄警務輔助人員,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新聘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咨詢電話:(0315)2530123;監督電話:(0315)2530060。
六、本公告由唐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考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政審、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