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縣醫療保障局關于招募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提高我縣醫保基金監管水平,發揮廣大人民群眾在醫療保障基金中的監督作用,根據《四川省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川醫保規〔2020〕12號)、自貢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轉發《四川省醫療保障關于印發<四川省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自醫保辦發〔2021〕8號),榮縣醫療保障局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募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數
10人-20人
二、主要職責
(一)對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
1.虛構醫藥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
2.冒名頂替住院、掛床住院、分解住院、將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參保人員收治入院的;
3.通過虛假宣傳、違規減免自付費用、返現回扣、贈送禮品等方式,誘導參保人員就醫的;
4.為參保人員提供虛假發票的,將不屬于醫療保障范圍的醫療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的,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記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
5.串換藥品、耗材、物品、診療項目等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
6.過度檢查、過度治療的,違反藥品目錄規定、超出藥品限制使用條件使用藥品的;
7.違反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政策進行收費的;
8.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醫保刷卡服務的;
9.拒收、推諉病人,減少服務或降低服務標準的;
10.其他違反醫療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對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
1.盜刷醫療保障身份憑證的;
2.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或串換藥品、耗材購買營養保健品、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的;
3.為參保人員虛開發票、提供虛假發票的;
4.虛構醫藥服務,利用個人賬戶充值會員卡、儲值卡等代金卡;
5.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醫保刷卡服務的;
6.其他違反醫療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對參保人員的監督
1.偽造醫療服務票據,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
2.將本人的醫療保障身份憑證轉借他人就醫或持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的;
3.非法使用醫療保障身份憑證,套取現金或藥品耗材等,倒買倒賣非法牟利的;
4.其他違反醫療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對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
1.工作人員未履行醫療保障法定職責的;
2.為不屬于醫療保障范圍的人員辦理醫療保障待遇手續的;違反規定支付醫療保障費用的;
3.醫保經辦機構及工作人員擅自更改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醫療保險費的;
4.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行政執法和協議管理過程中存在不正之風或違法亂紀行為的;
5.其他違反醫療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
(五)對其他違反醫保政策法規、欺詐騙保等行為的監督
三、招募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公道正派;
2.熟悉醫療保障、衛生健康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熱心志愿者服務等公益活動;
3.堅持原則,公正廉潔,實事求是,聯系群眾,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4.具備履行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職責相適應的健康狀況、綜合素質和能力要求;
四、日常管理
社會監督員的工作為自愿性、無償性工作、以社會監督員身份參加相關活動無任何形式的勞務報酬。社會監督員提供欺詐騙保違法違規線索的,按照《榮縣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榮醫保發〔2020〕45 號)相關規定辦理。
五、報名
事項
1.網絡報名。
填寫《榮縣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報名表》,并于2021年3月18日18時前,將報名表發送至電子郵箱。
2.現場報名。
2021年3月18日18時前,到榮縣醫療保障局(榮縣榮州大道236號)基金監督管理股(706辦公室)現場報名。
六、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13-6221511
報名郵箱:251283689@163.com
榮縣醫療保障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