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莆田荔城區招聘新任教師268人方案
2021年莆田市荔城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結構,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委編辦《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1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2021年莆田市荔城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的應往屆畢業生,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名。
二、招聘崗位、人數、條件
序號 |
學校類別 |
招聘崗位 |
招考人數 |
學歷 |
學位 |
專業 |
教師資格 |
普通話 |
備注 |
1 |
中學 |
語文 |
11 |
本科及 以上學歷 |
學士或 以上學位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甲等及以上 |
碩士研究生不受師范類專業限制 |
數學 |
12 |
本科及 以上學歷 |
學士或 以上學位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英語 |
15 |
本科及 以上學歷 |
學士或 以上學位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物理 |
6 |
本科及 以上學歷 |
學士或 以上學位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化學 |
5 |
本科及 以上學歷 |
學士或 以上學位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生物 |
7 |
本科及 以上學歷 |
學士或 以上學位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政治 |
5 |
本科及 以上學歷 |
學士或 以上學位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歷史 |
5 |
本科及 以上學歷 |
學士或 以上學位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地理 |
4 |
本科及 以上學歷 |
學士或 以上學位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序號 |
學校類別 |
招聘崗位 |
招考人數 |
學歷 |
學位 |
專業 |
教師資格 |
普通話 |
備注 |
1 |
中學 |
通用技術 |
2 |
本科及 以上學歷 |
學士或 以上學位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碩士研究生不受師范類專業限制 |
信息技術 |
3 |
本科及 以上學歷 |
學士或 以上學位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音樂 |
2 |
本科及 以上學歷 |
學士或 以上學位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體育 |
2 |
本科及 以上學歷 |
學士或 以上學位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2 |
小學 |
語文 |
73 |
專科及 以上學歷 |
不限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小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甲等及以上 |
|
數學 |
50 |
專科及 以上學歷 |
不限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小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英語 |
15 |
專科及 以上學歷 |
不限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小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科學 |
5 |
專科及 以上學歷 |
不限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小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音樂 |
6 |
專科及 以上學歷 |
不限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小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美術 |
4 |
專科及 以上學歷 |
不限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小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體育 |
5 |
專科及 以上學歷 |
不限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小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信息技術 |
2 |
專科及 以上學歷 |
不限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小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心理健康 |
3 |
專科及 以上學歷 |
不限 |
師范類 |
相應學科小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3 |
幼兒園 |
幼兒園 |
24 |
專科及 以上學歷 |
不限 |
師范類 |
幼兒園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4 |
特殊教育 |
特殊教育 |
2 |
專科及 以上學歷 |
不限 |
師范類特殊教育相關專業 |
相應學科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語文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二級乙等及以上 |
其他條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所有證書,包括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等,必須在2021年7月前取得(研究生畢業證書可延至2021年12月)。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4.企業在職人員應征得用人單位同意,并由用人單位出具證明;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必須在體檢前2天提供,否則取消相應資格。
三、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資格初審、復核、面試、體檢、考核等工作由荔城區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具體招聘工作由荔城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荔城區人社局參與對招聘工作組織的指導和實施方案的監管,荔城區紀委監委駐區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對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21日-27日。
2.報名方式與收費: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方式,請登錄福建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eeafj.cn/)教師招考專欄。
3.資格初審:由荔城區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
4.注意事項:筆試報名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只能報考一個學段學科)。報名時,報考者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以及對注冊虛假信息,惡意刷高報考人數,達到減少競爭目的擾亂報名秩序的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二)筆試
1.筆試對象:經資格初審后,招考崗位的招考人數為1人的,若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崗位不開考,該崗位報考者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招考崗位的招考人數為2人及以上的,若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考人數。不開考和減少招考人數的崗位由由區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統一對外公布,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2.筆試時間與地點:4月18日,地點以考試機構核發的《準考證》上的通知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科目、內容及成績計算方法等按閩教人[2010]7號有關文件執行。筆試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主干知識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
4.筆試加分:符合《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關于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莆政辦[2012]22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人才家屬子女就業工作的通知》(莆委辦[2010]64號)等文件中關于筆試加分規定(具體內容見附件4、5、6、7)的考生可提出申請(在筆試百分制中加分)。擬加分對象須在規定時間內(加分受理時間將在荔城區人民政府教育專欄公告公示欄上另行公告通知,敬請考生及時關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區教育局提交由相關部門頒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審核認定后,名單將在網站予以公示。報考專門崗位的考生不再享受閩人發[2009]221號文件加分待遇。
(三)面試
1.面試對象確定:進入面試的報考者,按照每個崗位聘用計劃數的3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若同一學科最后一個崗位比例范圍內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擬進入面試考生名單將在荔城區人民政府教育專欄公告公示欄上公布。
2.資格審核:面試前,招聘領導小組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書面材料審核,資格條件的確認以此審核為準。進入面試考生在資格審核時放棄或資格不符的,予以該崗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對象放棄或資格不符的面試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資格審核主要是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報考條件,并通過查驗有關證書、文件資料和本人身份證等方式,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面試人選須隨帶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畢業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屆時,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取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的,可先隨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考專門崗位還需提供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證書(2021年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須提供縣級以上服務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此審核為準。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嚴格復查的前提下,除發現考生提供虛假報考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或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失職瀆職外,不再將“專業資格不符”作為面試之后該崗位申請遞補的理由,以維護資格復查的嚴肅性。
資格審核事項屆時另行通知(在荔城區人民政府教育專欄公告公示欄上公告通知,下同)。資格審核通過者當場發給面試證,考生憑面試證、有效身份證明入闈參加面試。
3.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辦法:中小學(含特教)教師面試采取編寫教案、課堂片段教學方式進行,幼兒園教師面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
5.面試內容與分值
(1)中小學(含特教)教師招聘面試,統一采取編寫教案、課堂片段教學的辦法,屆時由評委在面試指定教材中,隨機設定若干課題,同一學科考生抽簽確認面試順序后,由第1位面試考生隨機抽取一個(同一學科同一課題,下同),根據抽選課題的教學內容,設計教學方案(時60分鐘),然后進行課堂片段教學(時間10分鐘),評委予以評分,教案不評分,課堂片段教學成績即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2)幼兒教師招聘面試,采取五項技能(彈、唱、說、跳、畫)能力測試。其中:①彈、唱:由評委從指定教材中隨機設定5首歌曲,考生抽簽確認面試順序后,由第1位面試考生隨機抽取一個(全部考生同一題目,下同)進行自彈自唱(時間2分鐘);②說:由評委從指定教材中隨機設定5個故事,考生隨機抽取一個故事(時間2分鐘);③跳:舞蹈可自選(時間2分鐘);④簡筆畫:屆時在測試用紙上畫10個小空格,由評委臨時設定簡筆畫內容,包括人物、動物、植物、日常用品等。考生按照指定內容畫畫,不上色(時間15分鐘)。
上述面試成績:彈唱、簡筆畫各30分,說、跳各20分,共100分。
6.面試使用的教材:以現行荔城區中小學(含特教)幼兒園使用教材為準(具體見附件2)。
7.計分辦法: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評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個,取平均分為考生最后得分。若個別學科招聘人數較多,當天一個面試小組無法完成面試任務,須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面試小組的,采取加權平均法計分,計分方式:以同一崗位全部面試考生的“初評面試成績”平均分(分別去掉2個最高分、2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試小組“初評面試成績”平均分(分別去掉2個最高分、2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出該組的修正系數,考生最后得分(校正成績)為考生“初評面試成績”乘以考生所在組的修正系數。
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超過1:1比例進入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含60分),方為合格;按1:1比例進入面試的(含面試時因其他考生放棄造成1:1比例的),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分別計算(每次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若同一學科出現考試總分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
8.評委組成:由招聘領導小組從全省范圍內隨機抽調面試評委,每組由7人組成。
(四)體檢
1.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體檢地點:(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
3.體檢對象:根據招考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確定為體檢對象。若同一學科出現考試總分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若筆試成績也相同,進行加試面試,并以加試成績高者為先。
4.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相關規定執行。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逾期視為放棄,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察
1.對象: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考察。
考察對象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的,取消錄用資格。
2.考察辦法:考察由荔城區教育局組織實施(樣表見附件3)。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均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確定,并在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入聘簽約時,入聘對象須持本人身份證參加簽約。所有入聘對象均須隨帶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無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資格。不按時參加簽約的,視同放棄資格。入聘簽約時間另行通知。
(七)遞補
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空缺的,原則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八)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名額)報經市人社局同意后再向社會公布。參加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且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根據補充招聘應聘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五、注意事項
1.新招聘教師實行最低5年服務年限制度。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招聘領導小組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公開招聘相關事宜均在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政府教育專欄公告公示欄(http://www.ptlc.gov.cn/ztzl/jyzl/)上公布,敬請關注,咨詢電話:0594-2212325。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1.2021年荔城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
2.2021年荔城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面試使用教材范圍
3.荔城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聘用考察表
4.《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通知》(閩人發[2006]10號)
5.《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 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
6.《關于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莆政辦[2012]225號)
7.《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人才家屬子女就業工作 的通知》(莆委辦〔2010〕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