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縣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通告
根據《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2012〕33號)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1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核準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計劃的通知》(明人社〔2021〕73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1〕33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沙縣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21年計劃招聘新任教師167名,其中:中學71名,小學81名,幼兒園15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要求,詳見附件《2021年沙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注:應聘中學日語教師崗位的考生,報考崗位應選擇“中學英語”,崗位條件按中學日語教師崗位要求填報,并備注“中學日語”。筆試只進行教育綜合知識考試。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教師資格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5.適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間出生)。
7.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居民,符合崗位要求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明確的回避關系的人員;
5.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尚未履行義務的人員;
6.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7.三明市轄區內的在編教師、普通高等院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8.按有關規定或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要求的服務年限未滿的人員。
(三)具體要求
1.崗位信息表“招聘對象”欄中注明“面向應屆畢業生”是面向2019屆、2020屆、2021屆高校畢業生和2019年、2020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2021年行將期滿(期滿考核結果應為合格及以上)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的招考崗位。
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通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而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報考者,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關證明;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2.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1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可以通過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查詢。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應與《專業指導目錄》中“××類”所列的某一專業一致;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官網可查詢到的輔修專業),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有學位要求的,其學歷、學位均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對應);報考者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者要如實(一字不差)填寫所學專業。
3.報考者持有的學歷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并能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學位要求的,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并能提供《學位認證報告》。根據《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其“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應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詢”欄目的“雙學位雙專業”可查詢認證。學歷認證材料,應在面試前資格復核時與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單位審核。
4.報考者的學歷(學位)、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21日,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面試前資格復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時間可延至2021年9月30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3月21日8:00 — 3月27日17:30。
2.報名方式。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報名網站--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網上報名信息系統(網址:http://upload.gwy.net/upload/file/20210313/20210313q53hzvxit0t.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規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數碼證件照,單色底、免冠、頭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傳照片后,可直接在頁面上看到上傳照片的效果,確定無誤后需點擊“確認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對模糊不清、網絡截圖、生活照等各種不符合規定的照片,審核時將不予通過。
(4)報考者必須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系統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及未如實填寫的審核時將不予通過。如在學校任教的報考者應注明臨時聘用人員或代課,未注明的視為在編教師,不予審核通過。
(二)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崗位原則上不開考;個別崗位招聘人數較多,而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聘人數。屬緊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況的,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要求。
1.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
(1)筆試時間。2021年4月18日。
(2)筆試地點。筆試考場設在三明市區,以考試機構核發的《準考證》上的通知為準。
(3)筆試科目、內容及成績計算方法。按閩教〔2010〕7號有關規定執行,筆試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主干知識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
2021年新任教師招聘筆試原始成績合格線為60分。
(4)筆試加分。根據省市有關政策,符合加分規定的人員,公共科目筆試卷面成績按規定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務必于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到沙縣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有效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規定的人員名單將于面試前公示公布。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包括:
①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參加我省或我市服務基層項目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具體項目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等。
②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曾以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專門崗位或曾通過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考生,不再享受各類加分。
2.面試。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面試,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筆試)和面試通知書。
(1)面試人選的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在筆試原始成績合格線以上的報考者中,按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下同)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所有并列人選均為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擬聘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方案和面試人員將及時在沙縣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fjsx.gov.cn/wzq/bmwz/jyj/)發布。
(2)面試人選資格復核。縣教育局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生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資格復核合格的發給《面試通知書》。資格復核時須提交《2021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需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自行打印)。資格復核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人選資格復核不合格或棄權的,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資格復核期限內完成。
(3)面試形式。應聘中、小學教師崗位的,進行片段教學測試;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包括說、彈、唱、跳、畫。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3.考試總成績計算。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并計算。
同分判定:考生位次排列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若最后一名人選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若筆試成績也相同,按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加分、面試成績皆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考生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三)體檢
1.體檢對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
2.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筆試)等證件,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參加體檢人員必須在縣教育局指定的時間內完成所有的體檢項目,未體檢的項目視為不合格。女性報考者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必須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縣教育局約定延緩體檢的期限。
3.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閩教師〔2018〕20號)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4.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考生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前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體檢缺席和體檢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體檢缺席和體檢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額,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四)考核
體檢結果公布后,沙縣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進行綜合考核,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核材料。報考者未配合縣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核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在考核時如果發現是失信被執行人且未履行義務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將采取談話、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調查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在校學習表現等方面的情況。考生應提供學歷證、學位證、畢業生報到證、身份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體檢表、協審表等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五)選崗
中小學幼兒園招聘同一專業有多個崗位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序選崗。
(六)公示
擬聘人選確定后在沙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七)聘用
擬聘人選經公示合格的,按程序報縣人社局核準,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報考者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用人單位與聘用者自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擬聘用單位名稱以行政區劃調整后名稱為準。
(八)管理
新聘人員在縣人社局核準聘用登記之日起的一周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必須在我縣學校工作服務滿五年,期間不得提出調動或借用申請。
(九)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督。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者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縣紀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再監督。
四、其他事項
(一)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招考單位主管部門立即作出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等決定。
(二)報考者在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者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三)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報名網站和沙縣政府門戶網站是發布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和與報考者聯系的主要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錄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試信息。報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咨詢:
1.報名系統操作方面問題,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報名網站“在線咨詢”欄目進行留言咨詢,或咨詢平臺技術支持電話(見報考平臺首頁)。
2.招聘工作政策方面問題,咨詢沙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598-5855809。
沙縣教育局
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沙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