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平市屬學校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及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1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1年南平市屬學校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20人,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條件詳見《2021年南平市屬學校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崗位簡章》。
二、報考條件和有關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身體條件應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規定的標準。
5.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在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間出生),若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為準。
6.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語文學科崗位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學科崗位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7.各招聘崗位條件以《簡章》的要求為準。其中未注明戶籍要求的,指面向全國;要求面向福建省或南平市的,指2021年3月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或南平市的人員;2021年福建省內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省生源的應屆畢業生,均可報考面向本省的崗位;2021年南平市內高校市外生源的應屆畢業生、市外高校南平生源的應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指戶籍關系仍在外地中介機構的未正式就業人員),均可報考面向南平市的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③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④現役軍人;⑤南平轄區的機關事業單位錄(聘)人員,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及事業單位首次聘用合同約定期限內的人員;⑥南平市屬學校正式在編教師;⑦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有關要求
1.報考者的學歷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認證;有學位條件要求的,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查詢認證。
2.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報考條件所需要的相關證書,必須在2021年3月前取得(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教師資格證書放寬至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2021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3.留學回國人員和港澳臺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臺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4.國內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取得國外院校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5.根據閩政辦〔2015〕139 號文件,對技工院校和職業院校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分別與大專、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三、招考辦法及成績計算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報考者總成績=筆試成績(百分制)+面試成績(百分制)。
四、招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21日—3月27日17:30。
2.報名方式:此次招考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可登錄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平臺(網址:http://jszk.eeafj.cn)進行報名。
3.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打印:考生本人應于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見報考網站)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作為考生進入考點的憑證。
4.注意事項: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考生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事項,按招聘崗位要求,準確填寫個人報考信息。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負責,因考生提供的信息不準確而無法通過資格初審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初審
由招聘單位對網上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查,報考者個人信息經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平臺有關說明,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相關證件準時參加考試。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包括教育綜合知識、專業知識共31科(參見附件)。
3.開考比例:研究生學歷崗位,招考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1:1開考;本科學歷崗位,招考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1:2開考。報名人數低于開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該崗位的首輪招聘;招聘2人以上的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按報名人數情況,相應核減該崗位的首輪招聘數。
4.筆試成績合格線
筆試總成績: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4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60%。
筆試總成績合格線:為滿分值的60%(即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滿分150分,合格線為90分),未達筆試合格線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5.加分手續辦理
按照省上有關規定,對服務基層項目的“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期滿合格證書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的高校畢業生及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予以辦理加分手續。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有明確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按累加計算)。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已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
辦理時間和地點:請符合條件的考生于2021年5月10日-12日(正常上班時間)持相關材料到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南平市建陽區武夷新區南林核心區4號商務寫字樓二樓B231室)辦理加分手續,逾期不予辦理。加分人員名單將在南平市教育局網站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四)資格復核
1.進入面試后,招聘單位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2.參加資格復核的考生應提供招聘崗位規定資格條件的相關材料,如身份證、準考證、畢業(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同意報考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若招考崗位有要求工作經歷的,還應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不得參加面試。逾期未進行資格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3.在職報考者,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確有實際困難的,經招錄單位同意,可在考察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招錄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時限要求。
(五)面試
1.面試范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時間及地點:入闈南平市屬學校面試的考生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南平教育信息網站公告欄(www.npjy.gov.cn/)公布。
3.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片段教學形式。
4.面試考生的通知與遞補:參加面試的考生在面試前2天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進入面試人員因故自行放棄面試或資格復核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產生空額的,應在面試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單位確認,并報經南平市教育局同意后,在報考該崗位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
5.面試成績合格線: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及以上為合格,若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時則面試成績必須達75分及以上為合格。若同一崗位2名以上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經教育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加試一場測試,名次按加試的測試成績排列。
(六)體檢
1.同個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由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未在規定時間集中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將取消聘用。
3.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執行。費用自理。
(七)公示與聘用
1.經筆試、面試、體檢合格的考生名單,經公示沒有發現影響聘用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一律簽訂聘用合同。
2.擬聘用人選自動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原則上由招聘單位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根據考生的筆試、面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五、其他注意事項
1.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1年版)中“××類”所列專業的方可報考;報考者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專業名稱為準。
2.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本公告由南平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99-8832344、8814060。
附件1: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科目
序號 | 科目 |
1 | 幼兒教育綜合知識 |
2 | 中小學教育綜合知識 |
3 | 幼兒教育 |
4 | 小學語文 |
5 | 小學數學 |
6 | 小學英語 |
7 | 小學科學 |
8 | 小學道德與法治、品德與社會 |
9 | 小學音樂 |
10 | 小學美術 |
11 | 小學體育與健康 |
12 | 小學信息技術 |
13 | 中學語文 |
14 | 中學數學 |
15 | 中學英語 |
16 | 中學物理 |
17 | 中學化學 |
18 | 中學生物 |
19 | 中學思想政治道德與法治 |
20 | 中學歷史 |
21 | 中學地理 |
22 | 中學通用技術 |
23 | 中學信息技術 |
24 | 中學音樂 |
25 | 中學美術 |
26 | 中學體育與健康 |
27 | 小學綜合實踐活動 |
28 | 小學心理健康教育 |
29 | 中學綜合實踐活動 |
30 | 中學心理健康教育 |
31 | 特殊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