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公告
為適應桐城市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的規定,現就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面向高校、公開招聘;
2.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3.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2名,詳見《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城鄉建設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1.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信息表“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90年3月28日(含)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赴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由桐城市赴高校現場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考察體檢、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崗位信息3月15日起同時在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徽建筑大學等相關高校招生就業網站發布,并在安徽建筑大學報名現場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1年3月28日9:00—12:00;
地點:安徽建筑大學南區土木工程學院3樓1306室(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紫云路292號)。
2.報名方式及要求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應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崗位及要求報考,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應如實、準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3.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由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按崗位條件規定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與應聘資格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報考人員現場報名時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科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學校出具的能按時畢業的有效證明(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學生證等有關證件材料;
(4)本人親筆填寫的《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紙質表(A4紙)1份(詳見附件2,此表在現場報名前自行下載打印填寫),報考人員務必認真填寫個人有效的聯系方式,以便及時通知有關考務信息,對因聯系方式填寫錯誤或通訊不暢通導致無法聯系而影響招聘的,視為自動放棄;
(5)近期免冠半身兩寸照片2張;
(6)自薦材料一份。
(三)面試
1.面試方式與比例:報考人員經現場招聘工作組資格審查合格后進入面試。具體面試方式為答辯。報考同一崗位人數與該崗位招聘數的比例高于1:1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2.面試內容及分值:面試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掌握情況、行業標準和規定熟悉程度、協調和溝通能力水平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儀表舉止等。面試時間為20分鐘,滿分為100分。
3.面試時間、地點:具體安排由現場招聘工作組以電話或信息通知考生。
4.面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面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實際進入面試人員等于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四)考察
1.考察人選確定:根據有效崗位招聘計劃數,依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三方協議),若入圍人員中出現并列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出現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細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五)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考察合格人員列為體檢對象。
2.體檢時間、地點:具體事項將通過電話或信息通知考生。
3.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文件規定執行。參加體檢人員按體檢項目據實繳納體檢費。考生應按時參加體檢,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天。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擬聘人員相關材料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
擬聘人員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至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核,逾期或提交材料與招聘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書之日起7天內到招聘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逾期按照自動放棄處理。
聘用人員實行服務期制度,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期合同,服務期不少于3年。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赴高校招聘考試,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客觀公正,由市紀檢監察機關進行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咨詢電話:
0556-6099019(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教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監督電話:
0556-6099002(桐城市紀委監察委派駐住建局紀檢監察組)
0556-6136511(桐城市紀委監察委派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1: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信息表(1).xls
附件2: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資格審查表.doc
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