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茶陵縣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有關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屆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高中教師17名、中職教師3名、初中教師37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3年7月1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本次招聘,以教育部發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為依據。在資格審查中對專業理解有歧義的,以教育行政部門的解釋為準。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黨紀處分影響期未滿、尚未解除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二)具體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
此次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屆師范類專業畢業生。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和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茶陵縣教育局網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工作各環節信息在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茶陵縣教育局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3月20日-2021年3月23日下午17:30
3.報名地點:湖南師范大學、湖南科技大學、湖南工業大學、衡陽師范學院
4.報名要求:①根據所學專業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應聘資格。②報考人員應提供下列材料:有效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蓋學校公章)、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打印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代替)原件與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張,并如實填寫《茶陵縣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③暫未取得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的必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交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未在規定期限內交驗的,取消應聘資格。④保持聯系方式通順,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三)資格審查
1.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在現場報名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提供的證書、材料等必須真實有效。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在任何環節發現,均可取消其應聘資格。資格審查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
2.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當場發放《準考證》,應聘者憑《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考試
1.考試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答辯和試講(專業測試)的方式進行,答辯和試講(專業測試)均采用百分制。
答辯: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參加答辯,答辯時間為6分鐘,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人際關系、綜合分析等能力。答辯成績未達到75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試講(專業測試):音樂教師崗位專業測試內容為指定曲目清唱和指定曲目鋼琴演奏;美術教師崗位專業測試內容為素描;體育教師崗位專業測試內容為隊列隊形規定口令和籃球技能展示;其他崗位試講,試講時量為8分鐘,備課時長為20分鐘。試講(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75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答辯時間:2021年3月25日。
3.答辯地點:衡陽師范學院。
4. 試講(專業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5. 試講(專業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6.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答辯×40%+試講(專業測試)×60%
答辯、試講(專業測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試講(專業測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吸毒項目檢測。未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者,不進行遞補。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茶陵縣教育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三年。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中,招聘工作人員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涉及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在的,實行回避。
六、咨詢和監督電話
湖南師范大學報名點咨詢電話:18975329731(段老師)
湖南科技大學報名點咨詢電話:13787831608(劉老師)
湖南工業大學報名點咨詢電話:15273345381(譚建新)
衡陽師范學院報名點咨詢電話:17773320085(朱添文)
監督電話:0731-25245698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縣2021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1.《2021年茶陵縣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xlsx
2. 《茶陵縣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