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陽縣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辦法公告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在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中設立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的通知》(農辦牧〔2020〕17號)文件,根據《河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在生豬調出大縣實施特聘動物防疫專員計劃的通知》(豫農文〔2020〕281號)和《漯河市畜牧局關于招聘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的通知》(漯牧〔2020〕12號)文件要求,緩解全縣基層動物防疫力量嚴重不足的問題,保障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實,現就公開招募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面向全社會進行招募。
二、招募人數及人員待遇
我縣招聘18名特聘動物防疫專員,人員基本工資月薪2500元,另外單位承擔招聘人員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
三、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對象及條件
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聘對象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招募對象。特聘動物防疫專員主要從以下三類群體中招募:
1、畜牧獸醫科研教學單位一線獸醫服務人員;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在養殖、屠宰、獸藥、飼料、診療企業從業3年以上的獸醫技術骨干;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動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執業獸醫、鄉村獸醫;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納入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范圍。
(二)招募條件。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對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大專以上學歷,年齡45周歲以下(1976年3月16日以后出生),有較高的技術專長和專業素質;
2、有豐富的動物防疫實踐經驗;
3、熱愛畜牧獸醫工作,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協調能力較強;
4、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四、服務任務
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在所負責的責任區內,承擔以下服務任務:
(一)為責任區動物防疫工作提供技術指導與咨詢服務;
(二)為畜禽養殖場戶提供動物防疫技術等技術幫扶和畜牧技術推廣、相關統計數據收集分析等服務;
(三)與村級動物防疫員結對開展服務,幫助其增強專業技能和實際操作水平;
(四)指導、參與鄉鎮畜牧獸醫工作站散養畜禽的春秋集中免疫工作,協助鄉鎮獸醫站開展轄區內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配合完成省市畜產品質量安全抽查。
(五)參與全縣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
(六)為縣鄉畜牧獸醫部門動物防疫、檢疫、獸藥使用等工作提供指定的專業服務。
(七)完成縣畜牧局所安排的其他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委托舞陽縣東方紅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嚴格按照發布公告、個人申請、條件審核、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確定人選、簽訂服務協議(或服務合同)等程序,面向全社會開展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工作。
(一)發布公告
在舞陽縣政府網站將招聘動物防疫專員的招募條件、服務期限、管理制度等信息向社會發布。
同時,舞陽縣東方紅勞務派遣有限公司通過各種形式進行招聘宣傳(網絡平臺,公眾號,微信群等)。
(二)個人申請
對照招募公告,凡有意報名的,提交書面申請,攜帶招募公告所要求的證明材料,在有效時間內報名,填寫報名表格。
報名時間: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舞陽縣張家港路與海南路交叉口向北五十米路西保安公司接待大廳。
注:不收取任何費用。
報名咨詢電話:15703952213,13069587297
(三)初步審查
由舞陽縣東方紅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組織人員組成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評審組,凡符合特聘條件的,申請填寫《舞陽縣動物防疫專員特聘計劃報名表》,并提交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和資格認證證書(執業獸醫證、鄉村獸醫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張,報名信息應如實填寫,否則視為放棄特聘考核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招聘資格。
舞陽縣東方紅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初審后,由舞陽縣畜牧局對通過初審的報名人員資格進行二次審查,最終確定特聘考核資格。
(四)技能考核
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由舞陽縣畜牧局專家與舞陽縣東方紅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對全縣報名選聘動物防疫專員人員統一進行技能考核考試(具體考核時間另行通知),技能考核采取以專業問題提問的形式進行,基本程序為:
1、個人陳述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工作經歷并展示成果或業績;
2、專家就招聘崗位專業技術方面出題詢問。
技能考核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體格檢查
根據技能考核情況,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有體格檢查不合格、患有人畜共患病或自愿放棄造成的空缺,按技能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技能考核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考慮進行遞補)。
由舞陽縣畜牧局與舞陽縣東方紅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共同確定體檢定點醫院及具體體檢項目,體檢費用均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六)研究公示
按照技能考核及體檢情況確定聘用人員名單,經舞陽縣畜牧局審核無異議后在舞陽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5天。
(七)確定人選
公示期結束后,頒發聘書,簽訂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服務合同,嚴格按照合同內容從事服務工作。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