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涼山普格縣文倡村污水處理廠運行臨時工作人員招聘5人公告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公開招聘文倡村污水處理廠運行臨時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普格縣文倡村污水處理廠運行工作需要,現面向全縣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5名。招聘工作相關情況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普格縣文倡村污水處理廠運行值班人員3名,設備維修人員1名,污水脫泥人員1名。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招聘范圍
1.面向全縣公開招聘;
2.招聘崗位無專業限制,須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環保、化學、機械設備相關專業優先,設備維修人員需懂基本電力知識;
3.年齡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1981年3月16日以后出生的。
(二)應聘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招聘單位工作安排。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應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體檢要求。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其中報考者本人學歷要符合要求。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4.報考者的年齡、資格計算時間截止2021年3月16日。
5.凡是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在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聘用等任何環節中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己承擔。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或政紀處分且在影響期或處分期內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參公人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四、報名及考試方式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考試方式:按照報名人數比例決定筆試加面試或直接面試的考試方式。報名比例達到5:1及以上的,則采用筆試加面試的考聘方式,以筆試成績從高到底3:1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報名比例未達到5:1,則采用面試的考聘方式。
資格審查:由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同負責。
報名時間:2021年3月23日9時至3月24日17時
報名地點: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二樓辦公室。
(一)資格初審(報名)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對照崗位要求,從3月23日起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于3月24日結束。
資格初審人員請按照規定的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復審:
(1)《報考信息表》1份(在報名時領取);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專業技術等級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1份;
(5)其他與報考條件相關的材料;
(6)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以上材料是證件的,審原件收復印件,開具證明的材料收原件。提供證明材料不齊或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復審資格,責任自負。
對初審不合格的,將說明理由;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改報本次考試的其他崗位。考生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初次資格審核合格的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須經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核政審中的資格審查和聘任時資格確認等環節。在招聘任何一個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崗位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將被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二)考試繳費
資格初審審查合格的報考者,須于報名當天進行繳費。按照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若直接面試則不繳納),進入面試的還需繳納面試費80元。
報名及繳費成功后,請于2021年3月29日9時-17時在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二樓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三)資格復審及進入面試人員確定
1.報名比例達到5:1,筆試結束后,資格復審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擬進入資格審查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審查。
2.資格復審由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報考者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因遞補取得復審資格的人員,由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準考證》時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本人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注意事項:應聘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應聘期間考生通訊設備應保持暢通,如因考生聯系方式有誤或變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均由考生自負。請在資格復審時加入指定工作群,以便后續通知。
(四)政策性加分
1.加分類別:環保、化學、機械設備專業加3分,擁有環保、化學、機械設備專業相關證書的筆試加3分,擁有電工等級證書的筆試加3分。
2.加分時間:2021年3月23日9時至3月24日17時(報名時間)
3.加分地點: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二樓辦公室
以上加分項目可累計計算,但累計加分不超過6分,加分材料是證件的審原件收復印件,開具的證明材料收原件。
五、考試
(一)考試內容
1.開考比例達到5:1,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其中,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卷面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筆試總成績=(筆試考試成績+加分)×50%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50%
2.開考比例未達到5:1,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
總成績=面試考試成績+加分
(二)筆試時間
詳見《筆試準考證》
(三)面試的時間地點
詳見《面試準考證》。
(四)成績公布
在筆試(或筆試未達到開考比例直接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普格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資格。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總成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至低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所有折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進入下一環節)。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標準執行,同時進行吸食毒品尿液檢驗(簡稱尿毒檢)。體檢達不到標準的進行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不再遞補,因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政審
由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人崗相宜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再次進行核對,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因政審不合格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
經考試、體檢、政審并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執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后簽訂聘用合同,首次簽訂合同期限為1年。
九、待遇
聘用人員為公司合同制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按《普格縣文倡村污水處理廠運營臨時工作人員定員方案》享受相關工資保險待遇。若實行市場化管理,聘用合同自動解除。
十、紀律監督與咨詢服務
招聘工作嚴格遵守招聘紀律,縣紀委、監委對整個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對違反考試和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和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相關規定處理。
報考者報名時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機關。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本公告由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34-4773301(縣住建局)
0834-4773007(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34-4773820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