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桃源縣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具體數量及崗位條件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各用人單位根據實際設定的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正在接受紀委監委調查尚未結案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報名地點設在各用人單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個單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須如實填寫《桃源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臨時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二)資格審查。筆試前由各用人單位對應聘者進行現場資格初審。應聘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職位要求的其它等相關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
(三)確定開考崗位。原則上按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低于2:1的比例確定。對少數崗位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用人單位同意,可降低開考比例。
(四)考試。原則上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操作由各用人單位委托勞務派遣公司確定。考試成績在各用人單位進行公示。
(五)體檢。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由各用人單位安排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六)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各用人單位對其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報考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
(七)遞補。招聘計劃出現空缺時,經用人單位負責人集體研究,并報主管部門同意,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八)公示。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由各用人單位在本單位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九)聘用。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后,與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并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繳納相應社會保險。
五、紀律與監督
(一)嚴格管理。所有臨聘人員一律通過勞務派遣方式進行聘用,聘用合同統一采用制式合同,明確聘用期限原則上為一年。
(二)強化監督。各用人單位嚴格按本公告規定的程序要求執行。在實施過程中有何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縣人社局。整個招聘工作在各用人單位派駐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附件1:桃源縣2021年臨聘人員公開招聘崗位條件及數量表.xlsx
附件2:桃源縣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doc
桃源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領導小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