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永定區2021年公開選調城區小學幼兒園教師方案
為滿足我區城區小學、幼兒園師資需求,決定以公開考試的方式從我區在編在職教師中公開選調。現將公開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學科及人數
(一)小學40 名(其中:語文18 名、數學15 名、英語 2名、體育1 名、音樂 1名、美術2 名、科學 1名)。
(二)幼兒園10名。
二、選調范圍與條件
符合以下選調條件的本區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職教師 :
1.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積極進取,勤奮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績效優良;組織紀律性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近五年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無違紀違法和不良誠信記錄。
2.在我區中小學、幼兒園任教滿5年及以上(時間計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且近五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見習期轉正定級考核結論)。
3.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4.近兩學年(2019-2020學年、2020-2021學年)所任教學科期末質量抽測成績每學期須在全區同類校(按初級中學、城區小學、中心小學本部、完小、初小分類)同年段同學科平均成績排名達到規定要求﹝城區學校、中心小學校本部任教的居前2/3,完小(含教學點)任教的居前1/2;學年內中途接任的,教學業績有明顯提高(須比原排名進3名及以上)﹞。
5.符合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1)報考小學語文、數學教師職位對象為農村小學教師和原小學轉崗至超編中學的教師;
(2)報考小學其他職位(英語、體育、音樂、科學、美術)對象為農村小學教師和超編中學學科富余教師(其中:科學職位為中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學科之一)。
報考以上職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與專業技術職務相對應;②與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相對應;③近三年任教學科與選調學科相對應。
(3)報考幼兒教師職位的對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任教學科是幼兒園;
②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③非幼教專業幼兒教師須具有參加市級及以上轉崗培訓合格證書。
6.2010年以來招聘的教師,報考選調學科應與招聘時崗位一致。
7.以上職位報考人員不含城區在編教師。
三、報名辦法
1.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www.eeafj.cn, 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選擇“委托考試模塊”進行報名。網上報名、繳費時間:2021年3月21日8:00(系統開啟)—3月27日17:30(系統關閉),請務必在規定時間上網報名,避免誤報或上當受騙。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并作出誠信承諾。如報考人員提供信息不準確或者有弄虛作假行為,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
3.網上報考時須在備注欄注明具體報考職位,如“報考小學語文(或其他學科)教師職位”。
四、選調辦法
(一)考試形式
本次選調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不再進行面試。
(二)考試科目、內容
1.考試科目:參加福建省教育廳組織的2021年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對應學科中、小學或幼兒園《專業知識》部分的委托考試(不需參加教育綜合知識考試)。
2.考試內容
內容與省教育廳組織的2021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內容相同,詳見《2021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考試大綱》﹝福建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eeafj.cn/)﹞。
(三)考試時間、地點
全省統一筆試時間:2021年4月18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見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四)資格復核
1.網上報考人員須進行資格復核確認。區教育局將根據本次選調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資格復核對象。各選調職位資格復核對象將在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ongding.gov.cn/)“通知公告欄”發布。
2.被確定為資格復核對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考條件所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到區教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復核。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復核,視為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經資格復核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如有自愿放棄或資格復核不合格的,按選調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相應職位的資格復核人選。資格復核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擬定選調人選
1.區教育局根據本次選調成績、資格復核結果, 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各職位的擬選調對象。擬選調對象最后一名若有相同成績的,以第一學歷高者為先;若學歷又相同,則取年齡較大者(以身份證為準)。
2.如果相關職位選調人數與參加該職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該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卷面成績必須達到合格線(60分)及以上,方可列為擬選調對象。
3.按選調名額分學科以1:1等額依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且教學成績符合要求確定選調人選,小學教師成績證明由教育局初教股審核、中學教師由教育局中教股審核。達不到成績要求的,不得確定為選調對象,所空缺名額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4.為確保各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師資隊伍的相對穩定,城區小學、幼兒園教師各職位在農村各校、幼兒園選調人數不超過2人(含2人)。如同一所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經考試入圍相關職位的人數超過上述選調限制名額,將根據本次選調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該校選調控制數內確定選調人選,該校其余入圍的對象不再作為本次選調人選,其空缺名額按該職位本次選調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其他學校報考人員。
5.按選調名額分學科按1:1等額根據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人選,本著科學、合理、均衡配置的原則統籌安排到城區各相關學校,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取消資格并不得參加下年度公開選調考試。
(六)公示
1.各職位擬選調人選在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網站和區教育局一樓大廳政務公示欄公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其選調的,確定為各職位選調人選。
五、其他事項
1.選調人員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在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通知》(永委〔2004〕48號)規定實行聘用制,待遇按照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2.職稱聘任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3.城區小學、幼兒園暫無條件安排住宿,選調人員自行解決住宿,費用自理。
龍巖市永定區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