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政和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1號)文件精神,現將2021年政和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共74人,其中中學20人、中等職業技術學校2人、小學41人、幼兒園11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條件詳見《2021年政和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職位簡章》。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戶籍不限。
2.中小學教師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幼兒教師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2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
3.學歷、專業及教師資格證要求:具體詳見《2021年政和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崗位簡章》。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及教師資格證書,往屆生必須在2021年3月21日前取得(2021年3月21日前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合格證明、普通話等級證書》可準予報名,但教師資格證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報到證和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③在讀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④現役軍人;⑤未達到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⑥政和轄區的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人員,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及事業單位首次聘用合同約定期限內的人;⑦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⑧本縣內在編教師。
6.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
7.實行服務期承諾制度。凡應聘政和縣所屬學校的教師,在本縣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5年內不得提出辭職、調動及參加其他崗位招聘考試。招聘到鄉(鎮)中小學幼兒園的教師,應根據工作需要,服從縣教育局安排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半年。
三、報名辦法
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統一由應聘人員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1.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30,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報名系統關閉后不再受理。
2.報名辦法:每位應聘人員報考1個崗位,即1個縣(市、區)。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照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如因應聘人員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由本人承擔責任后果。
(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2021年3月21日8:00至3月27日17:30,應聘人員可在報名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
(三)下載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于開考前登錄報考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四、筆試事項
(一)筆試時間
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通知為準。
(二)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專業知識》共設29個科目類別(見附件2序號3至31),按所報考崗位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需達到45分及以上(按百分制折算后)方可進入面試。
(三)筆試地點
在網絡報考平臺查詢或詳見準考證。
(四)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成績 40% +《專業知識》成績
60% + 政策加分。
(五)加分手續辦理
按照省上的有關規定,對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 “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非專門崗位按現行規定享受筆試加分政策。退役運動員和退役士兵報考者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 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的通知》(閩人發〔2006〕10 號)的規定,享受筆試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有明確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按累加計算)。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已被錄用為公務員、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
請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攜帶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A4 紙)于5月10日—12日(正常上班時間)到政和縣教育局人事股現場辦理,逾期不予受理。2021年7月前服務行將期滿的人員相關證書尚未發放,可提交相關服務項目計劃《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辦理時間另行通知。符合加分人員名單將在政和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網址:www.zhenghe.gov.cn,下同)”。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以加分后為準。
(六)筆試成績查詢
報考者可根據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查詢時間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五、面試事項
(一)確定面試人選
1.方式:面試人選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足3倍的按上線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考生由于各種原因在面試前兩天下午17:00前正式放棄參加面試的,由政和縣教育局核準后,在報考該職位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當天,未按時到達面試考點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闈面試的人員名單和成績將在政和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請應聘者及時關注網站,并保持手機暢通(短信通知),以方便聯系。
2.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應于面試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網絡報考時打印的考試報名登記表、就業推薦表(應屆生提供)、畢業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學位查詢結果、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相應學科要求的《普通話考試等級證書》或學校出具的2021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書辦理情況的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提供)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政和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服務期滿的在職應聘人員面試資格審核時應提供所在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其報考、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否則面試資格審核不予通過。
逾期未進行資格復審或現場資格審核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得參加面試。所空缺名額在同一學科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自行承擔有關責任。
(二)面試時間、地點及辦法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辦法于面試資格復審后在政和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三)總成績的計算及相關事項
應聘人員考試成績總分計算辦法(筆試、面試綜合成績): 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占 60%、40%比例計算,總分100分。筆試、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分別保留兩位小數。同一學科2名以上考生考試成績總分相同的,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名次按筆試成績中《專業知識》成績排列。
六、體檢和政審考察
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政審考察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未在規定的時間集中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業期間各方面的表現,以及計生和綜治等情況,考核形式主要為查閱個人檔案、調查了解情況等。考生應在公布體檢結果15個工作日內將個人檔案寄至政和縣教育局人事股,若報考者有弄虛作假或不按規定提供考生檔案等相關考核材料,不予聘用。
因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自愿放棄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則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總分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選。
體檢、考核合格的,按照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總分高者優先選擇該學科崗位的學校。
應屆畢業生應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政和縣教育局人事股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的原件及復印件,若無法提供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辦法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政和縣人民政府網站“人事信息”欄目公示7天后,沒有發現影響聘用情形的,按照規定的程序,由同級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核準手續,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時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應在人社部門下發聘用文件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或報到后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補充招聘方案等另行通知。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政和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9-3338277,聯系人:許老師。
政和縣教育局 中共政和縣委編辦
政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
招聘單位 | 數量 | 招聘崗位 | 學歷要求 | 學歷類別 | 專業要求 | 考試形式 | 備注 |
政和縣第 三中學 | 1 | 思想政治教師(道德與法治) | 本科 及 以上 | 不限 | 政治學類 | 筆試+面試 | 1.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專業對口,取得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 3月 21日至2003年 3月21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4.在政和縣最低服務期限5年。 |
1 | 歷史教師 | 本科 及 以上 | 不限 | 歷史學類、歷史教育 | 筆試+面試 | ||
1 | 地理教師 | 本科 及 以上 | 不限 | 地理科學類、地理教育 | 筆試+面試 | ||
1 | 生物教師 | 本科 及 以上 | 不限 | 生物科學類 | 筆試+面試 |
鄉(鎮)中學 | 1 | 語文教師 | 本科 | 不限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筆試+面試 | 1.專業對口,取得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2.年齡18周歲以上、35 周歲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同一學科多個崗位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個人自主選擇崗位。 4.在政和縣最低服務期限5年。 5.初中語文教師普通話等級二甲及以上。 |
鄉(鎮)中學 | 1 | 英語教師 | 本科 | 不限 | 外國語言文學類 (英語語種) | 筆試+面試 | |
鄉(鎮)中學 | 1 | 思想政治(道德與法治)教師 | 本科 | 不限 | 政治學類 | 筆試+面試 | |
鄉(鎮)中學 | 2 | 歷史教師 | 本科 | 不限 | 歷史學類、歷史教育 | 筆試+面試 | |
鄉(鎮)中學 | 3 | 地理教師 | 本科 | 不限 | 地理科學類、地理教育 | 筆試+面試 | |
鄉(鎮)中學 | 1 | 化學教師 | 本科 | 不限 | 化學類、化學教育 | 筆試+面試 | 1.專業對口,取得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2.年齡18 周歲以上、35 周歲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同一學科多個崗位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個人自主選擇崗位。 4.在政和縣最低服務期限5年。 |
鄉(鎮)中學 | 2 | 生物教師 | 本科 | 不限 | 生物科學類、生物教育 | 筆試+面試 | |
鄉(鎮)中學 | 2 | 物理教師 | 本科 | 不限 | 物理學類、物理教育 | 筆試+面試 | |
鄉(鎮)中學 | 2 | 音樂教師 | 本科 | 不限 | 表演藝術類、音樂教育 | 筆試+面試 | |
鄉(鎮)中學 | 1 | 體育教師 | 本科 | 不限 | 體育學類 | 筆試+面試 | |
招聘單位 | 數量 | 招聘崗位 | 學歷要求 | 學歷類別 | 專業要求 | 考試形式 | 備注 |
政和縣星溪小學 | 1 | 語文教師 | 本科 | 不限 | 中國語言文學類、小學教育、初等教育 | 筆試+面試 | 1.專業對口,取得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 3月 21日至2003年 3月21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同一學科多個崗位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個人自主選擇崗位。 4.在政和縣最低服務期限5年。 5.小學語文教師普通話等級二甲及以上。 |
政和縣第二實驗小學 | 1 | ||||||
政和縣元峰小學 | 2 | ||||||
鄉(鎮)小學 | 8 | 大專及以上 | |||||
政和縣星溪小學 | 1 | 數學教師 | 本科 | 不限 | 數學類、小學教育、初等教育、數學教育、 | 筆試+面試 | |
政和縣元峰小學 | 1 | ||||||
政和縣星溪中心小學 | 1 | ||||||
鄉(鎮)小學 | 6 | 大專及以上 | |||||
政和縣星溪小學 | 1 | 英語教師 | 本科 | 不限 | 外國語言文學類 (英語語種) | 筆試+面試 | |
政和縣元峰小學 | 1 | ||||||
鄉(鎮)小學 | 2 | 大專及以上 | |||||
政和縣第二實驗小學 | 1 | 科學教師 | 本科 | 不限 | 科學教育、科學與技術教育、物理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 | 筆試+面試 | 1.專業對口,取得小學及以上科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科教師資格證。 2.年齡18周歲以上、35 周歲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在政和縣最低服務期限5年。 |
鄉(鎮)小學 | 2 | 大專及以上 | |||||
政和縣星溪小學 | 1 | 音樂教師 | 本科 | 不限 | 表演藝術類、音樂教育 | 筆試+面試 | 1.專業對口,取得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2.年齡18周歲以上、35 周歲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在政和縣最低服務期限5年。 |
政和縣元峰小學 | 1 | ||||||
鄉(鎮)小學 | 2 | 大專及以上 | |||||
政和縣元峰小學 | 1 | 道德與法治教師(品德與社會) | 本科 | 不限 | 政治學類 | 筆試+面試 | 1.專業對口,取得小學及以上思想品德、思想政治、政治、道德與法治等學科教師資格證。 2.年齡18周歲以上、35 周歲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在政和縣最低服務期限5年。 |
政和縣南門小學 | 1 | 體育教師 | 本科 | 不限 | 體育學類 | 筆試+面試 | 1.專業對口,取得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2.年齡18周歲以上、35 周歲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同一學科多個崗位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個人自主選擇崗位。 4.在政和縣最低服務期限5年。 |
政和縣第二實驗小學 | 1 | ||||||
政和縣元峰小學 | 1 | ||||||
政和縣第二實驗小學 | 2 | 美術教師 | 本科 | 不限 | 藝術設計類、美術教育 | 筆試+面試 | |
政和縣元峰小學 | 1 | ||||||
政和縣星溪中心小學 | 1 | ||||||
鄉(鎮)小學 | 1 | 心理健康教師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應用心理學、心理咨詢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 筆試+面試 | 1.專業對口,取得小學及以上應用心理學、心理咨詢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教師資格證。 2.年齡18周歲以上、35 周歲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在政和縣最低服務期限5年。 |
政和縣星溪中心小學 | 1 | 幼兒園教師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學前教育、幼兒教育 | 筆試+面試 | 1.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2.年齡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2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同一學科多個崗位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個人自主選擇崗位。 4.在政和縣最低服務期限5年。 |
政和縣石屯中心小學 | 1 | ||||||
政和縣東平中心小學 | 1 | ||||||
政和縣鐵山中心小學 | 1 | ||||||
政和縣為民幼兒園 | 5 | 幼兒園教師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學前教育、幼兒教育 | 筆試+面試 | 1.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2.年齡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2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同一學科多個崗位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個人自主選擇崗位。 4.在政和縣最低服務期限5年。 |
政和縣同心幼兒園 | 2 | 幼兒園教師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學前教育、幼兒教育 | 筆試+面試 | 1.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2.年齡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2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同一學科多個崗位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個人自主選擇崗位。 4.在政和縣最低服務期限5年。 |
政和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 1 | 思想政治教師(道德與法治)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政治學類 | 筆試+面試 | 1.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取得高中或中職及以上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政治、道德與法治等學科教師資格證。 4.在政和服務期限最低5年。 |
1 | 信息技術教師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計算機軟件技術類、計算機網絡技術類 | 筆試+面試 | 1.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取得高中或中職及以上信息技術學科教師資格證。 4.在政和服務期限最低5年。 |
附件2: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科目類別
序號 | 類別 |
1 | 幼兒教育綜合知識 |
2 | 中小學教育綜合知識 |
3 | 幼兒教育 |
4 | 小學語文 |
5 | 小學數學 |
6 | 小學英語 |
7 | 小學科學 |
8 | 小學道德與法治、品德與社會 |
9 | 小學音樂 |
10 | 小學美術 |
11 | 小學體育與健康 |
12 | 小學信息技術 |
13 | 中學語文 |
14 | 中學數學 |
15 | 中學英語 |
16 | 中學物理 |
17 | 中學化學 |
18 | 中學生物 |
19 | 中學思想政治道德與法治 |
20 | 中學歷史 |
21 | 中學地理 |
22 | 中學通用技術 |
23 | 中學信息技術 |
24 | 中學音樂 |
25 | 中學美術 |
26 | 中學體育與健康 |
27 | 小學綜合實踐活動 |
28 | 小學心理健康教育 |
39 | 中學綜合實踐活動 |
30 | 中學心理健康教育 |
31 | 特殊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