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甌市公開選調農村小學教師進城任教的通知
各鄉鎮中心小學:
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從鄉鎮中心小學在編在崗教師中,通過考試公開選調15名小學教師充實到城區小學教師隊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學科及人數
小學語文3名、小學數學3名、小學英語2名、小學綜合實踐1名、小學音樂1名、小學體育1名、小學美術1名,幼兒園3名。
二、選調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中心校教師所教學科(以參加選調學科為準,下同)2018至2020學年兩年綜合平均分(2018至2019學年以該學年下學期期末考試分數為準,2019至2020學年因疫情影響以該學年上學期期末考試分數為準,計算公式:2018-2019學年成績加2019-2020學年成績除以2,如因分娩假或學校工作安排等特殊情況其中一年未擔任該學科教學,則以其中一個學年成績與全市鄉鎮平均分比較,下同)高于全市鄉鎮學校平均分2分及以上,村校教師所教學科平均分不低于全市鄉鎮學校平均分(由市教師進修學校向相關學校提供該學科全市鄉鎮學校平均分);未參加全市統考的學科教師,2018至2020學年中心校教師所教學科綜合平均分高于本鄉鎮平均分2分及以上(由中心小學提供分數,下同),村校教師所教學科平均分不低于本鄉鎮學校平均分;非考試科目教師工作認真負責,較好的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由學校領導班子評議認定)。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本市鄉鎮中心小學在編在崗教師,農村任教滿5年(2016年9月1日前至今工資、人事關系在農村,含三支一扶期滿考核合格人員農村支教時間),身體健康。
3.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專業對口(綜合實踐不限)、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語文教師必須取得普通話二甲以上等級證書,其他學科教師必須取得普通話二乙以上等級證書。
4.受黨紀、政紀處分且在影響期內的、違紀被紀檢立案審查或處分的、違反師德師風“一票否決”的、近五年在教師年度業務考核中有不稱職的,均不得參加選調。
三、選調辦法
符合條件的教師,統一參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筆試),不再進行面試。
下派村支書及選派到外省支教人員,期滿考核合格的,筆試總分予以加5分。年度業務考核優秀等級的,筆試成績按每個“優秀”加0.5分計算,封頂2分。獲省級表彰或專業榮譽加2分,地級表彰或專業榮譽加1.5分,縣級表彰或專業榮譽加1分(以上表彰或專業榮譽以職稱評審認可的為準,取最高級別,不累加)。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報名教師先由學校進行資格條件審核(學校需對報名教師學科成績進行公示),符合條件的教師于2021年3月21日8時—3月27日17時30分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址:www.eeafj.cn,特別提醒:從委托考試模塊進入)報名。報考者必須在“應聘考生備注”欄目中注明“小學選調”,并同時上交經學校審核簽字蓋章的《2021年建甌市公開選調城區中小學教師簡明表》(附件)和學校公示情況材料。建甌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將及時對網上報名者及學校提供的審查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加分條件的提供加分材料)。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并及時打印準考證。如因報名者本人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的,由報名者本人承擔責任后果。
(二)考試
初審通過的報名人員參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的筆試。筆試科目:“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報名人員根據本人所報考的崗位選擇相應的考試科目。
筆試時間:2021年4月18日。
筆試地點: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
(三)成績公布
2021年5月19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向市、縣(區)反饋筆試成績,并向社會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公布時間由考試院另行通知,請關注相關網站)。報名者自行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筆試總分計算:筆試總分=“教育綜合知識”成績×40%+“專業知識”成績×60%。
(四)擬選調人員的確定
確定筆試成績合格線為折成百分制后60分,筆試成績不達合格線的不予選調。確定筆試成績合格線為折成百分制后60分,筆試成績不達合格線的不予選調。根據筆試總分,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與筆試成績達合格線人數比為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若筆試總分相同,則根據2016年9月1日以來獲獎類別和級別,按以下順序擇優選調:
1.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2.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或南平市委、市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3.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或建甌市委、市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含建甌市公務員局和建甌市教育局聯合表彰)或建甌市以上的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
4.建甌市教育局或鄉鎮黨委、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若參照以上條件后仍然并列,則以參加工作年限為依據,工齡長者優先。若還相同,則以身份證為依據,年齡大者優先。
(五)復審
擬選調人員須提交選調條件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學歷有變更的應提供學歷變更審批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股資格復審,對復審不合格的予以取消選調資格,并在同學科中從筆試成績總分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時間另行在建甌政府網公告。
(六)公示
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建甌市政府網公開欄中公示5個工作日。
(七)調動手續辦理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分學科以抽簽方式確定選調人員崗位。選調人員當年予以辦理調動手續,調入新單位的崗位聘用按市職改辦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一年,期滿經組織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五、選調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為確保選調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編辦組成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成立由教育局紀委有關人員組成的監察工作小組,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舉報電話:3855966、 3862309。在選調過程中,如有發現報名對象弄虛作假或通過不正當行為影響公開選調工作公正進行的,將取消參選資格,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附件:2021年建甌市公開選調城區小學教師簡明表
建甌市教育局
建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
2021年建甌市公開選調城區小學教師簡明表 |
||||||||||||||||||
報考學科: |
||||||||||||||||||
姓名 |
所在 |
二寸 |
||||||||||||||||
性別 |
出生 |
入伍 |
籍貫 |
|||||||||||||||
最高表彰或專業榮譽 |
職稱 |
教師資格 |
||||||||||||||||
身份證號 |
普通話 |
年度考核優秀次數 |
||||||||||||||||
全日制 |
學歷 |
畢業 |
所學 |
|||||||||||||||
在職進修 |
學歷 |
畢業 |
所學 |
|||||||||||||||
有效聯系 |
||||||||||||||||||
教學成績 |
起止時間 |
學校 |
任教學科 |
任教班級 |
平均分 |
全市鄉鎮平均分 |
平均分對比 |
|||||||||||
2018-2019學年 |
||||||||||||||||||
2019-2020學年 |
||||||||||||||||||
綜合平均分 |
||||||||||||||||||
學校審核意見 |
校長簽名: 學校(蓋章): |
|||||||||||||||||
備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