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法院2021年3月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光明區人民法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一般類崗位專干?,F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招聘職位、人數詳見《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考一般類崗位專干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符合崗位任職回避要求。
(二)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名:
1.有過刑事犯罪記錄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3月17日至24日,報名時間截至3月24日17:00。(如報名時間有延長,將另行通知)
2.報名資料
①《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考專干報名表》原件(本人手寫簽名,表內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應聘人員報名信息采集表》(電子版,無須掃描件)(附件3);
③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④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⑤學歷電子備案注冊表(學信網下載);
⑥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附件4,本人手寫簽名);
⑦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承諾書(附件5,本人手寫簽名);
⑧任職回避承諾書(附件6,本人手寫簽名);
⑨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①請將填寫好的電子版和掃描件一并打包發送至郵箱czhr@szgm.gov.cn,郵件標題格式統一為“崗位名稱+姓名”。
②報名資料請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指定郵箱,報名時間截止后所投遞的簡歷和資料均不再受理。
③報名聯系人:鐘女士;聯系電話:0755-23199291。(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入職前的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報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1年3月16日。
3.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提供準確的、確保可隨時聯系的電話及郵箱聯絡方式,如因報考人員未提供有效聯絡方式或無法及時聯絡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通過資格審查的考試人員名單將以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審核不通過不予通知。
四、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滿分100分,本次筆試統一劃定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同一崗位參加面試考生不足1:3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進行公布。
(二)面試。面試滿分100分,本次面試統一劃定合格線為70分??偝煽冇晒P試成績(40%)及面試成績(60%)兩項數據之和得出,擬聘人員總成績應不低于65分,根據總成績名次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將視情況從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將體檢報告、報名資料書面件和相關證件原件一并報報考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報考單位將對報考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復審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及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八、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將由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設置),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質
本次招考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晉升按照光明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紀律監督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一)光明區紀委監委機關,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1630。
(二)光明區人民法院,投訴舉報電話:0755-29941818。
(三)光明區人力資源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數。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參加考試前,應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碼綠碼及14天個人軌跡查詢結果證明,并現場簽署健康承諾書。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資格。
(四)本公告由光明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考一般類崗位專干職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