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東區2021年區屬事業單位春季赴高校招聘(引才)公告
根據《四川省人事廳 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2006〕9號)及《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及相關文件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攀枝花市東區部分區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招聘(引才)7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www.scdongqu.gov.cn發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攀枝花市東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2020、2021年高校畢業生或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并憑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8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具體條件(詳見《崗位表》,附件1)。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單位所要求的專業一致。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尚處于試用期內或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截止時間公告發布當日)。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按照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雙向選擇、直接考核方式進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現場招聘會昆明理工大學呈貢校區(3月25日),具體以攀西人才網、學校招生就業網通知為準。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免收報名費。
3.報名辦法: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表》(詳見附件2)2張,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畢業證或學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張,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現場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同步進行。
(三)考核
按照確定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進行現場綜合考核,綜合考核內容為:筆試+面試
通過后可現場簽訂協議。
(四)體檢
綜合考核合格人員參加體檢,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到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其中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區人社局實施。考察內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人社部門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
1.經考核、體檢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審核確認。
2.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3.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聘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東區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從本人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應聘單位工作未達到相關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不可流(調)動到其他事業單位。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東區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攀枝花市東區區委組織部、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市東區紀委監委:12388
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股:0812-2226106,13550921150。
附件:
1.攀枝花市東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崗位表.xls
2.攀枝花市東區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報名信息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東區委員會組織部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