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寶應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1人公告
寶應縣公安局招聘21名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我縣公安工作需求,依照《寶應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辦法》(施行)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擇優、自愿原則。
二、招聘計劃
此次共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1名,其中男性19名,女性2名。
序號 |
用人單位 |
招錄人數 |
學歷 |
年齡 |
備注 |
1 |
案管中心 |
6 |
高中以上 |
45周歲以下 |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軍人優先。 |
2 |
案管中心 |
2 |
大專以上 |
35周歲以下 |
①限女性。 |
3 |
巡特警大隊 |
3 |
高中以上 |
45周歲以下 |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軍人優先。 |
4 |
治安大隊 |
3 |
高中以上 |
45周歲以下 |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軍人優先。 |
5 |
城北派出所 |
4 |
高中以上 |
45周歲以下 |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軍人優先。 |
6 |
白田派出所 |
3 |
高中以上 |
45周歲以下 |
①限男性,②有夜班,③退伍軍人優先。 |
三、招聘要求
1、招聘男性輔警45周歲以下,高中以上學歷;女性輔警3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寶應縣戶籍,且在寶應縣有固定住處。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本人及直系親屬無違法犯罪記錄;
4、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體溫檢測,主動出示健康碼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5日至3月24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6:00
2、報名地點:寶應縣公安局二樓政治處(葉挺路292號,畫川高中西側)。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需攜帶的材料:
①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②畢業證書、其他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④報名表。(到報名現場填寫)
以上材料需自行準備,材料不全者不予報名。
(二)筆試
1、筆試由寶應縣公安局統一組織,測試內容主要為時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識、寶應縣域基本社情。
2、筆試總分為100分。
3、筆試時間:2021年3月26日上午9:30至11:00。
4、筆試地點:寶應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二樓會議室(寶應城南工業園盛南路8號)
(三)面試
1.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以招聘人員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以百分制計分方法。
2、面試總分為100分。
3、面試時間:2021年3月29日下午2:30。
4、面試地點:寶應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二樓會議室(寶應城南工業園盛南路8號)
(四)體能測試
按報名人員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權重比例,以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安部新版《全國公安民警綜合體能練兵手冊(試行)》規定的體能訓練項目和測試標準進行。體能測試項目為立定跳遠,1000米跑步(男性)、800米跑步(女),具體體測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體能測試合格者參加體檢,由寶應縣公安局統一安排組織,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政治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如果先前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或有其他勞動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五、工資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被正式聘用的人員,月工資不低于2000元,并按有關規定繳納各類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