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公告
湖南工程學院創建于1951年,坐落于一代偉人毛澤東的故鄉湖南省湘潭市,學校地處長株潭城市群國家“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長株潭“智造谷”、湘江灣智能制造產業走廊核心區,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辦的本科院校,湖南省一本招生單位。
學校是教育部“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試點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實施高校、湖南省“雙一流”建設高水平應用特色學院、湖南省“園林式單位”和“文明高等學校”。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以及《湖南工程學院2021年人才引進工作方案》,結合學校工作需要,決定公開招聘輔導員(非事業編制人員),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組,負責制定招聘工作方案,落實招聘工作,研究處理招聘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工作組辦公室設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紀委辦公室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中共黨員,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和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堅決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別力;
3.熱愛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甘于奉獻,潛心育人,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工作安排;
4.具有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學科領域寬口徑知識儲備,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教育引導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具備開展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工作的能力;
5.具有較強的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遵紀守法,為人正派,廉潔自律,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為輔導員;招聘計劃12人(6男6女),專業不限,碩士及以上研究生畢業,且本科和研究生均為統招畢業并獲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碩士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碩士生年齡30周歲(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齡35周歲(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工程學院網站主頁(http://hnie.edu.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網上報名
應聘者必須對崗申報,如實填報《湖南工程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表》(在線投簡歷入口),同時提交相關佐證材料掃描件(中共黨員證明材料、身份證、本科和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電子文檔。提供的相關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網絡報名時間:2021年3月16日12:00~4月16日17:00時止。
(三)資格初審
成立資格審查組,依據招聘崗位條件對網上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3天,無異議后,以郵件方式通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
(四)現場確認報名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于考試前一天8:30-17:00,攜帶本人身份證、各學歷階段畢業證、學位證、出國留學人員需提供經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應屆畢業研究生就業推薦表(或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黨員證明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我校人事處人事調配科(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福星東路88號新校區電氣樓112室)進行現場確認。工作人員現場核對原件與復印件的真實性,確認報名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五)考試
1.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須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博士研究生則采取面試考核),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采取統一閉卷考試方式。筆試內容為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礎知識、重要時政、案例分析、文案寫作等。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分男、女兩組同時進行,取不超過招聘數的3倍人員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及與應聘崗位的匹配度。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
(六)體檢、心理測試與考核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排名為準)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由招聘辦公室組織等額確定體檢、心理測試和考核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環節,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七)錄用
1.預錄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心理測試、考核結果,經招聘工作組集體研究確定預錄用人員名單,報請校長辦公會確定預錄用人員名單。(有體檢、心理測試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根據應聘崗位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2.公示
將預錄用名單在湖南工程學院網站主頁公示7個工作日。
3.審定
公示無異議后,報校長辦公會審定。
4.聘用及待遇
(1)對校長辦公會審定通過人員,由人事處辦理聘用手續。
(2)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工資和福利待遇。
(3)聘用人員原則上不準跨類別轉崗。
咨詢電話:0731-58683617(學校人事處楊老師)
監督電話:0731-58688908(學校紀委辦程老師)
湖南工程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表
報名序號: | |||||||||||||
姓 名 | 性 別 | 民族 | 相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學歷學位 | |||||||||||
畢業院校 | 所學專業 | ||||||||||||
職稱、執(職)業資格 | 取得時間 | ||||||||||||
戶 籍 所在地 | 婚姻狀況 | 檔案保 管單位 | |||||||||||
身份證號 | 有何特長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聯系電話 | |||||||||||||
簡歷 | |||||||||||||
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實踐經歷或取得的成績 | |||||||||||||
應 聘 人 員 承 諾 | 本人承諾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符合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如有弄虛作假,承諾自動放棄考試和聘用資格。 應聘人簽名: 年 月 日 | 資 格 審 查 意 見 | 經審查,符合應聘資格條件。 審查人簽名: 招聘單位(章) 年 月 日 | ||||||||||
備 注 |
說明:1.報名序號由招聘單位填寫。2.考生必須如實填寫上述內容,如填報虛假信息者,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3.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由考生現場確認,此報名表由招聘單位留存。4.考生需準備1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請寫上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