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參照《慶陽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慶組發〔2021〕7號)及中央、省市有關規定,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就區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全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為41個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67名,具體見《西峰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1.公務員、參照管理職位面向西峰區公務員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登記的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的一般干部選調。
2.事業職位面向西峰區事業管理九級及以下職員及服務期滿項目人員選調。
西峰區法院、檢察院、公安分局工作人員(含借抽調人員)和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不在選調范圍內。
三、選調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服務期)。
(七)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獲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及以上表彰獎勵,年度考核連續三年優秀的年齡可放寬到38周歲(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職位選調條件以《西峰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為準。
(八)堅持人崗相適原則。選調黨政綜合部門的需有較強的公文寫作和組織協調能力,有各級黨政辦公室工作經歷者優先;選調專業性比較強職位的需有相關專業學習背景、行業資格準入證件及實踐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一)違反政治紀律或政治規矩的;
(二)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三)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四)曾因違法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司法調查的;
(五)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選調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的;
(六)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服務)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聘)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公開測試、考察、資格復審、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采取單位推薦、個人自愿的方式現場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有應當回避情形的不得報考相應職位。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至3月22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詳見《西峰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3. 報名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人社部門錄用文件復印件(加蓋組織、人社部門公章)。
(3)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
(4)報考人員工資轉正定級審批表復印件(加蓋組織、人社部門公章)。
(5)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復印件1份(加蓋組織、人社部門公章)。
(6)近期免冠二寸藍底照片5張。
(二)資格審查
分為初審和復審。初審由各選調單位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提交的資料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確認并填寫選調人員報名登記表;復審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負責審核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對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及時反饋報考人員。
每個選調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之比不低于3:1。資格復審結束后,如應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核減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允許該職位報名人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通過資格復審的報名人員,隨時關注西峰網、甘肅黨建西峰區平臺或等候電話通知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公開測試
采取筆試、面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實行百分制,時間為150分鐘。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成績在西峰網、甘肅黨建西峰區平臺上公布。
2.面試
每個選調職位面試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比例為3:1,達不到比例的,經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按有關規定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面試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社局組織,實行百分制,現場統計并公布成績,時間、地點在《面試通知書》中載明,參加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面試后,選調單位可根據職位需要,加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由選調單位組織和命題,主要測試崗位適應性和匹配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40%。
測試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考察
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根據考察對象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考察人員與選調計劃2: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選調單位負責,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實表現,突出政治素質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注重崗位適應性考察。考察采取個別談話、與考察對象面談、政治素質測評、干部職工滿意度測評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學習工作經歷、考核、獎懲、家庭成員和重要社會關系、個人征信等情況。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量化評分,其中政治素質20%、工作實績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風20%、干部職工評價10%。政治素質和廉潔方面有問題的一票否決。
綜合成績=測試成績×60%+考察評分×40%。
(五)資格復審
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社局負責,通過審核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征求紀委、公檢法、信訪、審計等執紀執法部門意見,并掌握是否存在回避等影響選調的情形。
考察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由選調單位向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及本人反饋,并依次遞補。
(六)人選確定
選調單位根據綜合成績和資格復審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審核后,提交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七)體檢
體檢由選調單位組織在區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該職位考察順序遞補并安排體檢,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
根據知識測試、組織考察、體檢等情況,提請區委、區政府確定選調人員,在西峰網、甘肅黨建西峰區平臺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有問題反映,經調查核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九)調動
公示期滿無影響選調問題的,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聘用)手續。
六、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按照省市公開選調有關規定,由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選調工作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兩代表一委員”全程進行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對違反規定公開選調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已經作出決定的宣布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附件:
中共西峰區委組織部
西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