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法院2021年聘用制法官助理招聘公告
經研究,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0名聘用制法官助理(招聘期間若本院現有法官助理崗位出現空缺則缺一補一)。
二、報名條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可以放寬到38周歲以下(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4.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A證、C證)或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類、C類);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本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6.本人或親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從事律師工作的;
7.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法官助理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張家界市永定區區治大院永定區人民法院政治部6113辦公室
4.報名要求:由考生自行提交并按照以下順序進行裝訂
①個人報名表(網上自行下載雙面打印、本人簽名并貼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②身份證復印件(攜帶原件以供核實);
③戶口本復印件(攜帶原件以供核實);
④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攜帶原件以供核實);
⑤自行在學信網上查詢和打印畢業證、學位證電子注冊備案表;
⑥司法考試或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單。
(二)擬聘用人員確定
此次招聘不進行筆試、面試,由永定區法院政治部匯總報名人員情況后,報請黨組研究,擇優確定擬聘對象。確定為擬聘對象的將電話通知,未被確定為擬聘對象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永定區法院黨組確定的擬聘對象,由政治部組織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擬聘對象自行負擔。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名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本院政治部牽頭,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聘用制法官助理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五)試用及簽訂聘用合同
考察合格人員與指定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2個月);擬聘用人員安排至各業務庭室進行試用,試用期結束后進行轉正考核,轉正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3800元/月(試用期薪資標準為3000元),上述工資標準含個人需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公積金部分,不含單位繳納部分。聘用制法官助理享受年底本院聘用人員績效獎勵,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五、其他事項
1.報名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并由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報名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自身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視為放棄。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
4.報考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致電0744-8597213。
2021年3月18日
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
報 名 表
姓 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民 族 | 籍貫 | 出生地 | ||||||||||||
政治面貌 | 健康狀況 | 身 高 | ||||||||||||
熟悉專業有何專長 | 司考(法考)成績 | 是否有法院工作經歷 | ||||||||||||
學 歷 | 全日制教育 |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 ||||||||||||
在職教育 |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
家庭住址 | ||||||||||||||
身份證號 | 聯系電話 | |||||||||||||
學習工作簡歷 | ||||||||||||||
獎懲情況 | ||||||||||||||
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 | 稱謂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
誠信承諾 | 本人對上述填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自愿接受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的處理,并由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簽名: 年 月 日 | |||||||||||||
考察結果 | ||||||||||||||
是否錄用 | ||||||||||||||
備 注 |
注:“學習工作簡歷”欄請從高中開始填寫,應包括“起止時間”、“就讀學校”、“所學專業”、“單位和所在部門”、“所任職務或工作職能”等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