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縣直各部門、單位:
為切實做好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權益,根據山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和規范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魯退役軍人發〔2019〕31號)、《臨沂市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臨辦字〔2020〕3號)的規定,現組織2021年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報名選崗工作。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將與2020年報名選崗人員一同參加選崗,現將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報名選崗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和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或重大違紀行為;
2、自愿從事公益事業和公共服務,熱愛基層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服從用人單位管理調配;
3、年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
4、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無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勞動能力,能夠勝任工作崗位要求;
5、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且選擇安置工作的,未能就業或下崗失業且目前仍有就業能力但就業困難的退役士兵;
6、以下人員不符合公益性崗位報名條件:退役士兵所在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退役士兵自動離崗、主動辭職的,有違法犯罪或重大違紀行為的,因各種原因被單位開除的,有工商注冊信息的,身體狀況不符合上崗條件的,不得申請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
二、崗位性質
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是政府為解決退役士兵再就業困難提供的過渡性救助措施,不是重新安置,從事公益性崗位的退役士兵不屬于使用單位正式在編職工。
三、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的設置
(1)城鄉輔助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
(2)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
(3)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的工勤服務崗位。
四、申請報名
(一)報名與體檢時間:自愿選擇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人員,于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7日前申請報名并完成查體。
(二)申請報名地點:自愿選擇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人員,到原安置單位的現主管部門申請(主管部門不存在的,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申請)。
(三)申請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2、個人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張;
3、沂水縣人民醫院出具的健康查體證明;
4、《沂水縣2021年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應聘人員報名申請表》,退役士兵填寫《申請表》由本人填寫,需簽字確認,不允許代替。
以上報名材料由組織報名單位統一收齊整理后,交到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五、部門分工審核
1、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專項公益性崗位開發、審核退役士兵是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組織選崗;
2、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就業失業登記情況審核,社會保險情況審核;
3、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工商注冊信息審核;
4、縣民政局負責審核退役士兵創辦社會組織情況;
5、縣紀委、監委負責審核重大違紀行為,縣公安、法院負責審核退役士兵違法犯罪記錄。
六、選崗和聘用
(一)公開選崗。選崗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對體檢合格,符合公益性崗位報名選崗條件的退役士兵,組織公開選崗。選崗先通過現場抽簽方式確定選崗順序,然后再按選崗順序進行抽簽選崗,崗位選滿為止。選崗時退役士兵必需本人親自選崗、簽字,否則視為放棄本次選崗、上崗。
(二)聘用。對擬聘用到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的人員,在沂水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公示2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根據選崗情況開具介紹信,由組織報名單位通知當事人。用人單位與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無正當理由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用人單位不再接收。
七、管理和待遇
(一)崗位管理: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機制。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與上崗人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為安置就業困難退役士兵提供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用人單位應根據有關規定,積極做好專項公益性崗位退役士兵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將黨員信息錄入“燈塔—黨建在線”黨員信息庫。嚴格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引導退役士兵黨員積極參加組織生活,在各個方面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實行年度考核制度,由用人單位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并符合《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管理考核辦法》的人員繼續留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
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實行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與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人員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按有關規定停發因建立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享受的相關補貼。
1、嚴重違法違紀的;
2、違反社會公德、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
3、組織、策劃、參加非法社會組織和聚集上訪活動的;
4、不遵守使用單位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經批評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上崗的;
6、連續曠工超過 15 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7、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本人注冊工商營業執照進行商業經營及創辦社會組織的;
8、在選崗前隱瞞身體健康狀況,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9、其他違反有關規定的情形。
退役士兵申請專項公益性崗位后,因個人原因未到用人單位報到或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
(二)待遇: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薪酬待遇(含社會保險)包括基礎薪酬和考核獎勵。基礎薪酬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考核獎勵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執行。用人單位應按時足額支付在崗人員的勞動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根據退役士兵出勤情況發放基礎薪酬和考勤補貼。
已在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不再發放下崗失業生活補助。
中共沂水縣委退役軍人事務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15日
附件:2021年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應聘人員報名審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