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招聘南溪區長江流域漁政協助巡護隊伍的公告
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決定面向全區公開招聘南溪區長江流域漁政協助巡護隊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與名額
本次公開選拔漁政協助巡護隊員8名,其中仙源街道3人、南溪街道2人、裴石鎮2人、黃沙鎮1人。
二、招聘對象
2019年禁捕中上述鎮(街道)管理的退捕漁民(黃沙鎮除外)。
三、崗位職責
協助開展執法巡查、保護巡護、法規宣傳等工作,及時發現、報告和制止各種非法捕撈及其他破壞水生生物和漁業水域生態的違法行為。協助隊伍不具備執法資格,但在執法人員帶領下,可以協助對非法捕撈案件現場進行證據收集和臨時處置,對涉案人員進行初步問詢檢查。
四、崗位任職條件
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年齡:18-55周歲;身體狀況:健康,裸眼視力1.0以上(含矯正視力);工作技能:語言表達清晰、順暢,能熟練使用手機拍照、攝像、錄音、信息傳輸等基本功能,游泳距離不少于50米(不限泳姿和時間)。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后仍在影響期內的;
(二)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訊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五)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六)長期外出,難以履行工作職責的;
(七)按照法律法規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八)有非法捕撈記錄,受過相關部門處罰的。
六、報名、資格審查及考察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21年3月22日--3月23日。報名者持村委會(社區)簽字蓋章后的推薦材料、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個人征信報告、無犯罪記錄證明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名(報名者須提供真實材料,否則取消參選資格)。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崗位任職條件的初審,將初審通過后的人員名單報區農業農村局終審。終審通過后,區農業農村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成聯合考核組,對終審通過后的人員開展游泳、面試等綜合評比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培訓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對外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方式采取所在村委會(社區)張榜公示。公示期滿,本村群眾無異議或不影響聘用的,由農業農村局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開展培訓,培訓合格后試用3個月,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日常管理及考核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同被聘用者簽訂勞動合同(每年簽訂用工時間不超過11個月),并負責日常管理,被聘用者同時接受農業農村部門或其所屬的漁政執法機構業務指導、巡護工作區域調配和績效考核。
九、人員待遇
基本工資標準按照宜賓市最低工資標準(現標準為1650元/月)確定,在基本工資外增加500元/人/月的績效考核工資,并購買社保和附加人生意外傷害保險。
十、未盡事宜,由區農業農村局進行解釋。
報名地點:南溪街道辦事處、仙源街道辦事處、裴石鎮人民政府、黃沙鎮人民政府
聯系人:南溪街道(李高蘭,13649030243)
仙源街道(陳剛 ,13990915852)
裴石鎮(胡遠奎,13778908918)
黃沙鎮(宋方英,13778932371)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