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二人民醫院2021年補充招聘聘用制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滿足醫院學科發展,給患者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我院擬補充招聘老年病科醫師等崗位聘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面向社會、雙向選擇、人崗相適、綜合考評、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刻苦勤奮;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和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五)有工作單位的應聘者須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六)適應招聘崗位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七)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為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6日8:30—17:30。
3、報名地點:太原市第二人民醫院人事科(地址:府西街72號)
聯系人:袁老師周老師
聯系電話:0351-5650507
4、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攜帶《應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醫師資格證、規培證明等報考崗位所需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要求有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工作經驗的崗位需提供工作證明(注明醫院等級)。
(2)資格審查由醫院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對資格審查中弄虛作假、把關不嚴等行為要追究責任。現場資格審查通過的報名人員取得考試資格。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
(3)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信息或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錄取資格。
(4)招聘過程中我院將通過電話、短信或微信方式與應聘人員聯系,請保持手機暢通。資料保密,恕不退還。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報名情況及優先條件確定考試方式和人數。按照綜合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擬聘用人員在院內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同時,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四)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醫院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如有反映,經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后,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門對試用期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報太原市衛健委備案,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待遇
試用期合格的聘用制工作人員按照《太原市第二人民醫院編外聘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執行,享受獎勵性績效、“五險一金”、免費體檢、外出進修培訓等待遇。
六、重要聲明
我院招聘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提供任何考試參考資料,沒有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組織培訓或考試,考生切勿輕信。
七、特別提示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環節須提供本人健康碼、行程碼并需全程佩戴口罩。感謝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