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峰峰礦區選調工作人員10人公告
來源:峰峰礦區人民政府
2021-03-22 10:31:05
峰峰礦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方式
本次采取公開選調的方式進行,選調按照發布選調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選調測評、擬選調人員公示等步驟進行。
二、崗位和人數
區委辦公室5人,政府辦公室5人。
三、選拔條件
(一)選調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峰峰礦區在編在崗公務員及全額事業單位人員(不含工勤人員),適合男性;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一定的寫作功底;
4.具有普通高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選調報名資格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相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或未解除處分的;
3.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22日0:00至3月26日24:00。
2.報名辦法:對符合選調對象、條件,有志于從事我區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工作的人員,填寫《報考資格審查表》(見附件)。并將身份證、畢業證、《報考資格審查表》以照片形式發送至mzgz2204@163.com 郵箱。郵箱發送以某某單位+姓名+手機號為名稱。
3.報名實行自律制度。即報名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二)測評或面試
根據報名情況采用設置最低分數線的筆試考評和統一集中測評的方式,按成績擇優選調,具體方式和時間另行通知。
(三)公示
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試崗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資格;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實行試崗6個月。
(五)調入
試崗期滿、表現優秀并符合調動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試崗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五、其他事項
請考生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在選調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
咨詢電話:0310-5182301;15830082684
0310-5182600;13832044861
以上電話僅在工作時間咨詢。
中共邯鄲市峰峰礦區區委辦公室
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17日
附件:峰峰礦區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報考資格審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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