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海洋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海洋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為浙江省生態環境廳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掛浙江省舟山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牌子,機構規格為正處級,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全額補助。工作地址位于舟山市新城。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5個崗位6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和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可依據培養計劃完成后取得的學歷、學位條件應聘,取得相應證書的時限為2021年底前。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主要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進行報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3月24日-4月1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3月24日9:00-4月2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初試、復試兩輪進行。
1、初試
初試形式為筆試。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院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2021年4月24日9:00-12:00,杭州市內。
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客觀題)和《綜合應用能力》(主觀題)。兩個科目考試不間斷進行。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5月8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入圍復試。
2、資格復審
復試前安排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復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3、復試
(1)專業技術崗位:復試包括專業考試和結構化面試。其中專業考試重在考查應聘人員專業基礎知識和崗位相關專業知識,不指定具體教材和相關參考;結構化面試重在考查應聘人員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及崗位匹配度等。專業考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比例合成復試成績。
(2)管理崗位:復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考查應聘人員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及崗位匹配度等。面試滿分為100分。
復試的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初試占40%、復試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同,復試成績高者優先),
按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程序和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
(五)其他
應聘人員放棄或失去入圍、聘用資格的,或體檢和考察環節有不合格者,經招聘單位研究確定需要遞補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http://sthjt.zj.gov.cn “通知公告”);
2.浙江省海洋生態環境監測中心(http://www.zmeems.com)“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留意。
(二)參加考試的應聘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浙江省常態化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主動配合做好招聘考試中相關防疫安排和措施。
(三)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28869020(省生態環境廳人事處)。
(五)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80-2024133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浙江省海洋生態環境監測中心2021年招聘計劃表.xlsx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