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氣象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中山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中山市氣象影視宣傳中心)是隸屬于中山市氣象局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1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招聘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備招聘崗位相關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港澳人員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7日后出生),取得氣象類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4月7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七)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年齡和工作年限計算至2021年4月7日止。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7日至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中山市西區升華路6號中山市氣象局人力資源科(503室)。
4.交通路線:乘坐024路公交車到“氣象局”站可到達。
5.聯系電話:0760-88616830,聯系人:余先生、梁小姐。
6.投訴電話:中山市氣象局紀檢組,0760-88616982。
(二)報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在規定地點現場報名。
2.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原則上要求一致。
3.報考人員要求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凡屬于“三支一扶”畢業生、大學生村官等政策條件加分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報名期限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5.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其余的視為社會人員。
6.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攜帶①填寫清楚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雙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色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與彩色照片一致的電子版相片(文件名命名為考生姓名)。
7.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原則上要求一致。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一并上傳相關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8.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部分氣象基礎知識;不指定考試用書。
2.筆試時間為2021年4月19日,具體時間和地點等有關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于2021年4月12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報名點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如本人不能到現場領取準考證的,可憑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1.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由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通過結構化面試形式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測試,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3.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公布。
4.中山市氣象局成立面試評委小組,統一時間進行考評,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5.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
(一)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二)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一)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選,由中山市氣象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考核資格的,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的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應聘同一崗位的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
3.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者。
4.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5.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6.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考生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
1.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檢測報告方能進入考場,不能提供核酸檢測報告(陰性)的,不得進入考場。考務工作人員將收取考生本人的核酸檢測報告原件,如需留底,請考生自行復印。
2.所有考生進入考場時逐一檢測體溫,核查“粵康碼”,參加考試時須全程佩戴口罩。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和國(境)外入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考生入場時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等異常情況,須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正常參加考試。考生若出現不適癥狀或檢測發現體溫≥37.3°C時,應立即帶至臨時醫學觀察點,由考點醫務人員對其進行排查,分類進行處置。
本公告由中山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中山市氣象局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中山市氣象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一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