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關于招聘公園游園管護人員的方案
為深入開展“三重四創五優化”活動,切實提升城區區域內人居環境,有效解決城區公園游園及綠化管護等相關問題,參照《雄縣公園游園管護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結合城區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男性年齡在6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55周歲以下),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具有雄縣戶籍;
2.擁護黨的領導,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黨政紀處分,本人及近親屬未參加過非法組織、邪教組織;
3.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吃苦耐勞,聽從指揮,服從命令;
4.建檔立卡貧困戶、退伍軍人、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志愿者、大專及以上學歷者予以優先錄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已在城區從事環保巡查員、保潔員、燃氣安全協管員等公益崗位工作的人員;
2.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3.其他不適宜從事管護工作的人員;
二、工作職責
1.開展日常巡查。負責城區公園游園的管護、配套設施及各類有損城區環境問題的日常巡查及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2.做好日常管護。負責對城區綠化環境、公園游園環境和配套設施等日常衛生清理,確保綠化區域和公園游園內干凈整潔、無垃圾雜草,花草樹木綠化成活率高,配套設施和甬路無損壞。
3.協調處置報告。對損害城區綠化環境、公園游園環境和配套設施的行為,應當場立即予以制止;對不能當場制止的,應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4.參與重點工作。按照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要求和安排,參與城區人居環境整治各項工作。
5.做好其他工作。積極落實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三、工作待遇
1.工資收入為1900元/人/月,統一辦理相關保險。
2.管護專員實行統一標識上崗,統一佩戴帶標識的工作牌、遮陽帽和馬甲。
四、招聘流程
1.報名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到雄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公園科和園林科報名;聯系電話:0312-5816166。
2.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3月26日17:00。
3.報名時間截止后,公園科和園林科要及時召開聯席會議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4.公園科和園林科根據報名情況,安排面試、培訓及考試,擇優錄取。
五、人員管理及考核
1.雄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公園科和園林科是公園游園管護員隊伍管理的主體,對管護人員日常和重點工作情況進行及時監督管理,定期組織對公園游園管護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提高管護人員的工作能力。
2.人員實行專崗專用,根據工作需要或考核不達標的,可隨時調整工作對象。
3.雄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公園科和園林科依據《雄縣公園游園管護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對公園游園管護員進行考核。
4.本次招聘其它未盡事宜解釋權最終歸雄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所有。
雄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