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烏拉蓋管理區2021年度公開招聘烏蘭牧騎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一、招聘計劃
本次烏拉蓋管理區烏蘭牧騎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5人,其中:燈光師1人,音響師1人,音樂制作1人,音樂創作1人,舞蹈劇創作1人。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誠實守信、愛崗敬業,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五官端正。
5.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2021年3月26日之前落戶,含高考入學前為內蒙古自治區戶籍)。對在內蒙古自治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項目人員,不限戶籍。項目人員是指: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特設崗位教師、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及獲得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的《貧困家庭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證書》人員。
6.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7.身高:男160cm及以上,女155cm及以上。
8.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
9.專業及其他條件:
(1)燈光師崗位:電子與信息技術、機械設備裝配與自動控制、音樂、舞蹈相關專業畢業生。要求熟練操作燈光設備,有舞臺實操經驗,熟練操作珍珠和MA燈光控制臺,能夠獨立完成和操控220-380伏電壓的接電、斷電等工作。
(2)音響師崗位:電子與信息技術、機械設備裝配與自動控制、音樂、舞蹈相關專業畢業生。要求熟練操作音響設備,有舞臺實操經驗。熟練操作YAMAHA和MIDAS數字調音臺,能夠獨立完成和操控220-380伏電壓的接電、斷電等工作。
(3)音樂制作崗位:音樂類專業畢業生。要求懂音樂理論、編曲、制作MIDI、制作各類音樂的能力。除主業外,必須掌握1項以上其他藝術門類技能(如:舞蹈表演、樂器演奏、節目主持、燈光操作、音響操作、聲樂演唱等),達到“一專多能”。
(4)音樂創作崗位:音樂類或作曲專業畢業生。要求具備歌曲寫作及小型器樂曲編創能力,熟練操作打譜軟件。除主業外,必須掌握1項以上其他藝術門類技能(如:舞蹈表演、樂器演奏、節目主持、燈光操作、音響操作、聲樂演唱、音樂制作等),達到“一專多能”。
(5)舞蹈劇創作崗位:舞蹈編導、藝術創作相關專業畢業生。要求具備編排舞蹈、編寫舞蹈劇、舞臺編配的能力。除主業外,必須掌握1項以上其他藝術門類技能(如:舞蹈表演、樂器演奏、節目主持、燈光操作、音響操作、聲樂演唱、音樂制作等),達到“一專多能”。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21年度應屆畢業生)。
3.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4.錫林郭勒盟2020年度事業單位剛性引進的人才。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含人才引進)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在考試前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結果以電話方式通知。報名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報名時間:2021年3月26日至4月4日
3.報名郵箱:wlgwlmq@163.com(將報名所需材料電子版發送至報名郵箱,“主題”備注:姓名+報考崗位+聯系電話)。
4.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填報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信息以及信息填報不完整的人員,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5.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掃描件一份(見附件)。
(2)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護照(四證之一)掃描件一份(正反面掃描在一張紙上);戶口本掃描件一份(本人頁和首頁掃描在一張紙上);戶口在區外的內蒙古自治區生源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本人原內蒙古自治區戶籍注銷頁或原內蒙古自治區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掃描件一份。
(3)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一份(2021年度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掃描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電子版一份(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一份。
(4)項目人員證書掃描件一份(僅限項目人員提供)。
(5)近期正面一寸藍底免冠高清彩照一份。
6.以上所有報名材料需提供彩色掃描件。
7.每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溫馨提示:應聘人員應保持所留聯系方式通訊工具的暢通,確保能夠及時進行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應聘人員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責任自負。
(二)初試
1.初試準考證將發至考生的郵箱,請考生注意查收并自行打印。
2.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3.初試時間:具體時間詳見初試準考證。
4.初試地點:設在烏拉蓋管理區巴音胡碩鎮,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證之一)和初試準考證參加初試,否則不準參加初試。
5.初試滿分100分,初始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人員進入復試環節。由外聘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組織實施。初試順序抽簽決定,初試成績當場公布。
6.初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崗位 | 初試內容 | 評分標準 | 備考說明 |
燈光師崗位 | 舞臺燈光知識理論問答 | 1.語言表達10分 2.業務素質20分 3.對崗位的認知理解15分 4.應變能力15分 5.專業知識及專業分析能力20分 6.專業技能的體現15分 7.儀表禮儀 5分 | 無 |
音響師崗位 | 音響知識理論問答 | 1.語言表達15分 2.業務素質20分 3.對崗位的認知理解15分 4.應變能力10分 5.專業知識及專業分析能力20分 6.專業技能的體現15分 7.儀表禮儀 5分 | 無 |
音樂制作崗位 | 制作一個歌曲伴奏(可以加上視頻制作) | 1.音樂作品名稱及音響效果10分 2.對音樂作品的制作構思進行闡述20分 3.音樂作品內容20分 4.熟練操作音樂制作軟件及其設備10分 5.音樂效果10分 6.導出音樂10分 7.熟練制作短視頻、操作視頻編輯軟件10分 8.音樂整體效果10分 | 考場現場提供樂譜,編曲設備自備。(聲卡主機和耳機、MIDI鍵盤等自備) |
音樂創作崗位 | 歌曲創作 (寫歌) | 1.作品名稱及音響10分 2.對作曲作品的制作構思進行闡述20分 3.作品內容20分 4.音樂素養能力測試10分 5.歌曲寫作20分 6.熟練操作作曲打譜軟件10分 7.整體效果10分 | 作曲設備自備 |
舞蹈劇創作崗位 | 舞蹈劇編創 | 1.根據考試題目確定完成舞蹈劇的主要架構及合理性安排50分 2.舞蹈劇的故事梗概及表現內容50分 | 無 |
(三)復試
1.對進入復試環節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發放復試準考證。
2.燈光師、音響師崗位復試科目為《專業測試》,滿分100分。
3.音樂制作、音樂創作、舞蹈劇創作崗位復試科目分《專業測試》和《一專多能測試》兩種,滿分100分。其中:《專業測試》滿分80分;《一專多能測試》滿分20分,應聘人員可選擇1—2項多能項目進行表演,每項滿分10分,由評委現場打分,只表演1項多能項目的,評委在10分以內打分。《一專多能測試》環節所需音樂伴奏、樂器、服裝、設備由應聘人員自備。
4.專業測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崗位 | 專業測試內容 | 評分標準 | 備考說明 |
燈光師崗位 | 實際操作 | 1.熟悉舞臺燈光設備20分 2.熟練操作燈光控臺20分 3.設備的配接和場景的編程設計40分 4.舞臺視覺效果20分 | 無 |
音響師崗位 | 實際操作 | 1.熟悉舞臺音響設備20分 2.熟練操作調音臺設備20分 3.設備的配接和現場的調試熟練程度40分 4.音響效果20分 | 無 |
音樂制作崗位 | 1.制作一個器樂曲伴奏 2.視唱 3.練耳 4.節奏 | 1.器樂曲伴奏50分 2.視唱10分 3.練耳10分 4.節奏10分 | 考場現場提供樂譜,編曲設備自備。(聲卡主機和耳機、MIDI鍵盤等自備) |
音樂創作崗位 | 1.創作一個器樂曲 2.視唱 3.練耳 4.節奏 | 1.器樂曲創作50分 2.視唱10分 3.練耳10分 4.節奏10分 | 作曲設備自備 |
舞蹈劇創作崗位 | 1.創作舞劇角色演出(舞蹈類) 2.視唱 3.練耳 | 1.角色演出(舞蹈類)60分 2.視唱10分 3.練耳10分 | 考生自備所創舞蹈劇角色演出的服裝及伴奏 |
5.復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領取地點:烏拉蓋管理區文化館(文化活動中心)。
6.復試時間:具體時間詳見復試準考證。
7.復試地點:設在烏拉蓋管理區巴音胡碩鎮,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證之一)和復試準考證參加初試,否則不準參加復試。
8.復試總成績計算辦法:燈光師、音響師崗位復試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音樂創作、音樂制作、舞蹈劇創作崗位復試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一專多能測試成績》。對復試總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人員,才可計算考試總成績。對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人員,將取消本次招聘應聘資格。
9.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40%+《復試總成績》×60%。
10.本次招聘復試后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最多進行3次。
(四)體檢
1.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同一崗位進入體檢環節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照應聘人員復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按照上述標準無法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的,采取加試方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2.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實施,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進行。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需要進行復檢的,應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進行復檢。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五)考察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組成考察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相關媒體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事業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擬聘人員在本次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招聘(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且未滿試用期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3.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考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烏拉蓋管理區黨工委紀委監委派駐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紀檢監察人員和烏拉蓋管理區人社局全程監督。
(二)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應聘人員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一)應聘人員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盡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盡量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對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導致不能參加招聘相關環節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二)應聘人員如為入境回國返錫人員,落實“14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3次核酸檢測(分別在第1、14、21天進行檢測)”的管控措施;國內高風險地區或近14天有國內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落實“14天集中隔離+2次核酸檢測”的管控措施;國內中風險地區或近14天有國內中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落實“14天居家隔離+2次核酸檢測”的管控措施。以上人員在提供有效證明的前提下,可報名應聘。
(三)應聘人員須提前通過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客戶端“蒙速辦”APP、“蒙健康”APP申領“健康碼”,并于初試、復試當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碼”為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者方可參加初試、復試。
(四)考試期間,應聘人員應自備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確認、答題環節以外,須全程佩帶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五)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對招聘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作出調整,請以烏拉蓋管理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的相關公告為準,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六、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咨詢電話:0479-3352160(烏拉蓋管理區烏蘭牧騎)
監督電話:0479-3351251(烏拉蓋管理區人社局)
0479-3350718(烏拉蓋管理區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