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2021年面向高等師范院校直接招聘高中教師公告
為了選拔高校優秀畢業生,滿足我縣教師需求,根據《洛陽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19]38號)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21年決定面向高等師范院校直接招聘財政全供事業編制高中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教師工作在洛寧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縣紀委監委的監督下進行,成立縣政府領導擔任組長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教體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兩所高中成立招錄小組具體負責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則
根據招聘計劃,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擇優錄用。
三、具體安排
(一)招聘計劃及專業
面向高等院校招聘教師51名。其中:
洛寧縣第一高級中學教師22名,其中數學8名、英語7名、物理7名。
洛寧縣高級中學教師29名,其中語文4名、數學5名、外語5名(英語、日語)、物理3名、化學1名、生物3名、政治2名、歷史3名、地理1名、體育1名、音樂1名。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國家統招正常批次錄取的2021年應屆師范類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不含降低批次錄取和二級學院的畢業生)。 師范類畢業生生源緊缺的,可招聘非師范類畢業生,但所學專業必須與招聘專業相一致或相近。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3年6月30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在32周歲以下(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
4.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按所具備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段)及學科報考;根據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精神,凡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可“先上崗、再考證”,但須在錄取一年內取得與報考職位層次、專業相應的教師資格,否則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身體健康,符合國家教師資格認定規定的身體條件;
6.有違規違紀等不良記錄或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不得報考。
(四)招聘程序
1、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
洛寧縣第一高級中學招聘報名時間、地點:
1.河南師范大學:3月27日(報名、面試)
2.周口師范學院:4月8日 (報名、面試)
3.信陽師范學院:4月10日 (報名、面試)
4.洛陽師范學院:4月10日(報名、面試)
洛寧縣高級中學招聘報名時間、地點:
1.河南師范大學:2021年3月27日(報名、面試)
2.河南大學:2021年3月29日(報名、面試)
3.商丘師范學院:2021年3月31日(報名、面試)
4.洛陽師范學院:2021年4月2日(報名、面試)
5.信陽師范學院:2021年4月10日(報名、面試)
其他院校畢業生可就近到以上學校現場報名參加。
(2)報名辦法:本次招錄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需持本人求職簡歷(1份),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并后附一份由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復印件)、學校出具的畢業證證明(應含是否師范類專業證明)、教師資格證明(應含專業證明)、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明(證件),1寸彩照1張,并如實逐項填寫《2021年洛寧縣直接招錄高中教師報名登記表》。招錄小組根據招錄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面試程序。
2、面試
經招錄小組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才可進入面試程序。
面試采取答辯方式,以考生介紹個人基本情況、經歷、特長為主,配合評委提問,初步考察考生的氣質修養以及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等方面能力。面試滿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面試合格者進入試講程序。
3、試講
評委在現行相應學科教材中隨機指定一課,考生準備20分鐘后,講授一節15分鐘的微型課。試講滿分100分,試講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錄用。
4、考察
通過查閱考生檔案和向考生所在院(系)了解情況,掌握考生在校期間行為表現,并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復查、核實。在校期間無不良記錄或不良信用記錄,且資格復查合格者,即為擬錄用人員。
5、雙向選擇確定人選
招聘小組根據考生試講成績及招聘計劃,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初步人選,并與初步人選溝通和洽談,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簽訂就業協議。如某個學科計劃數在上一個學院已招滿,到下一個學院就不再招錄此學科教師。
6、體檢
參照《教師資格認定條例》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的標準執行。擬聘用人員暑假期間赴洛寧縣參加體檢,具體時間和體檢醫院另行通知。
7、聘用
根據職位計劃數1:1比例確定擬錄用人員。擬聘用人員采取適當方式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編制、人事、教育、財政部門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最低服務期5年,服務期內不得申請調出洛寧縣教育系統,若違約承擔相應責任。
8、安置及待遇
凡被聘用人員,根據就業協議達成的意見,均分別安置到洛寧縣第一高級中學、洛寧高中任教,相關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試講的,取消參試資格。
本公告由洛寧縣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379-66268620(洛寧縣人社局)
0379-66237335(洛寧縣教體局)
監督電話:0379-66231859(洛寧縣紀委監委)
洛寧縣直接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