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我縣2021年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公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穩就業保就業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有效緩解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基層崗位工作人員短缺現狀,根據《關于在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發〔2009〕18號)、《關于印發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59號)、《關于進一步加強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20〕769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使用情況,經報請縣政府同意,擬定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100名,現將具體招用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對象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我縣戶籍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
二、招用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城鎮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
4.家庭困難且靠借貸上學的高校畢業生;
5.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
6.原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家庭失業高校畢業生;
7.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含高等特教學院全日制本專科殘疾人畢業生)。
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享受過公益性崗位政策人員和已就業人員,不能招用。
三、報名辦法
通過政府網站、微信工作群和融媒體等方式向社會公布,由縣人社局負責統一集中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報名時需提供如下證件和材料:
1.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普通高校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網站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彩色)表格)1份;
5.就業創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6.報名條件中規定的證明材料:①城鎮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交由居住地或戶口所在地鄉鎮或城鎮辦事處出具的城鎮零就業家庭認定證明;②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的高校畢業生:提交在校期間銀行助學貸款合同原件和復印件(蓋縣教育部門公章);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業高校畢業生:提交記載本人家庭《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④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家庭失業高校畢業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縣級扶貧辦建檔立卡貧困戶原件和復印件(蓋縣扶貧辦公章);⑤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殘疾高校畢業生:提交記載有本人姓名的《殘疾證》原件和復印件;
7.《盂縣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表》;
8.近期1寸紅底相片8張。(含電子檔)
以上提供的證件及復印件均為現場查看原件,核對留存復印件。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1年3月23日至31日
報名地點:盂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金龍西街1號盂縣人社局辦公大樓,原農商銀行辦公樓)1005室,咨詢電話:15392678921。
監督電話:盂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0353-5613232。
五、招用程序和辦法
1.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原則,由縣人社局統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結合審查合格人數和招用計劃人數比例,采取考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程序擇優招用。(比例達到3:1的,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比例未達到3:1的,采取面試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及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招用人員確定后,由縣人社局統籌規劃公益性崗位需求,統一派遣到用人單位,并由用人單位與招用人員簽訂最長不超過3年的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招用人員主要安置于輔助性社會管理類崗位、基層服務類崗位和后勤服務類崗位等,服務期限3年,服務期滿按規定退出。
六、待遇標準
招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由縣人社局依據相關規定從就業補助資金中支付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崗位補貼執行標準:按照山西省三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社保補貼執行標準: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繳費基數為山西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個人應繳部分從崗位補貼中代扣。
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