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縣住建局在全縣各鎮選調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加強我縣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更好地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經縣委編委研究同意,決定在全縣各鎮公開選調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縣土地房屋征收管理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擇優聘用。
二、選調名額
本次計劃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到縣土地房屋征收管理處工作。
三、選調條件
1.各鎮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5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有征收、土地或建設崗位相關工作經驗的優先。
2.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近三年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不得報名。
四、選調方式
(一)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鎮黨委推薦與個人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個人報名需經所在鎮黨委、政府同意。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31日至4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縣住建局辦公室(市民服務中心5樓5009室),聯系人:陳燕,聯系電話:0553-6823421。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人員按要求填寫《縣住建局公開選調人員報名登記表》(正反兩面打印,一式三份),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由縣紀委監委駐縣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縣住建局按照選調條件和有關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
(三)考察
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住建局派員組成考察組,根據資格審查結果,按不低于1:2的比例提出差額人選進行考察。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職位適應程度進行綜合考察。考察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工作實績,全面了解擬選調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考察結束后,形成考察報告。
(四)調動
縣住建局黨委及局長辦公會根據崗位需要、個人特長和考察情況對考察對象進行綜合研判,從考察對象中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報縣委編委會研究確定,按照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南陵縣住建局
南陵縣人社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