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賓江安縣競聘城區及鄉鎮控制區部分學校、縣師培中心管理人員公告
江安縣教育和體育局2021年公開競聘城區及鄉鎮控制區部分學校、縣師培中心管理人員的公告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推進管理隊伍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經縣領導同意,決定在全縣教育系統公開競聘城區及鄉鎮控制區部分學校、縣師培中心管理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聘職位
城區小學校長、副校長各1名,幼兒園園長、副園長各 1名;鄉鎮控制區幼兒園園長1名;縣師培中心副主任1名。
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不可預計因素,可調整相應競聘崗位。
二、競聘方式
采取“一述一問一測評”的方式進行。即個人陳述、現場答題、測評推薦。
三、基本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熟悉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須的理論和政策水平,能正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具有與時俱進的開拓創新精神,勇于擔當、敢于攻堅破難,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3.具有較豐富的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工作經驗,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較強,工作業績較為突出的公辦學校管理人員,且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以學校正副校(園)長身份競聘的,近5年(2015-2016學年度)以來,個人年度考核結論均為“合格”等次以上;且自2015-2016學年度以來,所任職學校教育綜合督導評估結論需獲得“一等獎”(或“出色完成工作等次獎”)1次及以上,其余為二等獎及以上。
(2)以教育督導組成員身份競聘的,近5年(2015-2016學年度)以來,個人年度考核結論均為“合格”等次以上;且自2015-2016學年度以來,所在教育督導組教育綜合督導評估結論需獲得“一等獎”(或“出色完成工作等次獎”)1次及以上,其余為二等獎及以上。
(3)以城區學校中層正職干部身份競聘的,近5年(2015-2016學年度)以來,個人年度考核結論均為“合格”等次以上;且自2015-2016學年度以來,所任職學校教育綜合督導評估結論需獲得“一等獎”(或“出色完成工作等次獎”)1次及以上,其余為二等獎及以上。
(4)以縣教育體育局機關、局直屬事業單位、縣師培中心中層管理人員(含上掛鍛煉、借用滿一年及以上的人員)身份競聘的,近5年(2016年)以來,個人年度考核結論均為“合格”等次以上。
4.競聘縣師培中心副主任的,還需教育教學及師培教研能力突出,曾榮獲特級教師、縣級以上名師(第三屆江安名師以縣教育體育局公示名單為準)、市級以上優秀教師或優秀教育工作者稱號。
5.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處事公道,清正廉潔,無違紀違法行為。自2015-2016學年度以來,未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
6.具有良好的群眾基礎,善于團結同志,具有較強的大局意識和集體觀念,服從組織安排。
7.身體健康。
(二)崗位資格
1.學歷
競聘小學、幼兒園管理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競聘幼兒園副園長崗位人員,另需具有全日制學前教育(幼兒教育)畢業文憑。
競聘縣師培中心管理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
競聘幼兒園管理職位的:46周歲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競聘小學管理職位的:女43周歲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46周歲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競聘縣師培中心管理職位的:女45周歲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48周歲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職稱
競聘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縣師培中心副主任崗位的人員需已評聘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4.任職經歷
競聘城區小學校長的,應為現任中小學校校長或城區中小學校副校長人員,其任現職級時間3年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前任職至今,下同);或現任督導組組員及以上,且曾擔任中小學校長實職滿3年及以上;或現任縣師培中心副職、縣教育體育局機關中層正職,且曾擔任中小學校正副校長實職滿2年以上。
競聘城區小學副校長的,應為現任中小學校正副校長或城區學校中層正職及以上人員,其任現職級時間3年及以上;或現任督導組督導員及以上,且曾擔任中小學校正副校長實職滿2年以上;或現任縣師培中心中層正職、縣教育體育局機關中層正副職3年及以上。
競聘城區或鄉鎮控制區幼兒園園長的,應為現任幼兒園園長或城區幼兒園副園長,其任現職級時間3年及以上;或現任縣師培中心副職、縣教育體育局機關中層正職,且曾擔任幼兒園正副園長實職滿2年以上。
競聘城區幼兒園副園長的,應為現任幼兒園園長或城區幼兒園中層正職及以上人員,其任現職級時間3年及以上;或現任縣師培中心中層正職、縣教育體育局機關中層正副職3年及以上。
競聘縣師培中心副主任的,應擔任中小學、幼兒園正副校(園)長或縣師培中心中層正職至今3年及以上人員;或現任縣教育體育局機關中層正副職,且曾擔任中小學、幼兒園正副校(園)長實職滿2年以上。
5.凡參與競聘的人員(不含校<園>長),應曾列為所競聘職位相應級別校級后備干部。
四、競聘的基本程序
(一)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凡符合規定資格條件者,個人自愿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24-26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3.報名資料:《江安縣2021年公開競聘城區及鄉鎮控制區部分學校、縣師培中心管理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紙質和電子文檔各1份,出示身份證、學歷證書、獲獎證書原件,并交復印件1份。
4.資格審查:由縣教育體育局對其是否符合報名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者予以公示。
競聘職位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崗位公開競聘。
(三)正式推薦,確定考察對象
召開民主推薦會。
推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推薦程序:一是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競聘陳述(同一競聘崗位報名并審查合格人數達6人及以上的,首先進行民主推選,按得分高低確定前5名為競聘陳述人);二是競聘人員現場答復3個問題的質詢;三是進行民主推薦;四是公布推薦結果,確定考察對象。
競聘崗位民主推薦得分前2名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對象不分排名先后。
(四)考察確定擬任人選
由縣教育體育局黨委安排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后,經縣教育體育局黨委集體討論審定,確定該職位的擬任人選。
其中:城區或鄉鎮控制區學校管理人員競聘到相關單位后造成的空崗,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后,可在本次競聘人員中,根據競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補充。
(五)決定任命
對確定擬任人選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由縣教育體育局發文任命,如需調動的按規定行文調動。如2020-2021學年度所任職學校教育綜合督導評估結論為三等獎或個人年度考核結論為不合格的,取消任職和調動資格。
五、紀律要求
對在公選過程中搞私自串連、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或通過行賄等方式拉票的,一律取消其參選或任職資格,并依紀依規給予嚴肅處理。
六、本《公告》由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負責解釋(電話:2622115,2631005)。
附件:江安縣2021年公開競聘城區及鄉鎮控制區部分學校、縣師培中心管理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
江安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