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溫州市東方職業教育人才中心)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高層次人才
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備案,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直屬溫州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校坐落于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海園區。校園目前占地面積494畝,新校區二期工程規劃占地面積700畝,在校生10580余人,教職工500余人。設有財經學院、人文學院(溫州民政管理學院、溫州家政學院)、數字工程學院、管理學院(溫州供應鏈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溫州東方技工學校)、創業學院(甌窯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社科基礎部)等教學單位。
學校建有溫州供應鏈研究院、甌窯文化研究和傳播中心、產教協同發展創新中心等服務平臺,其中“兩帶一陣”產教融合戰略獲批省級產教融合示范基礎、“浙南汽車電子產業學院”獲批市首批產教融合示范基地,“金海匠谷”入選省級實踐育人示范基地、首批教育部全國黨建工作樣板支部培育單位等。
為優化師資隊伍結構,進一步提升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用編性質
本次選聘的所有人納入事業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
二、引進類別及待遇
人才類型 | 溫州市政策 | 學校政策 | ||||
個人獎勵(萬元) | 購房補貼(萬元) | 薪酬(萬元/年) | 安家費(萬元) | 安屬安置 | ||
領軍人才 | A類 | 500 | 500 | 一人一議,雙方協商 | ||
B類 | 100 | 100 | ||||
C類 | 50 | 80 | ||||
D類 | - | 60 | ||||
專業(群)帶頭人 | - | 22-40 | 30-60 | 解決安置配偶工作 | ||
博士研究生 | 聘期前5年內,享受院內副教授待遇 | 20-30 | ||||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才 | 20-30 | 20-50 | ||||
備注: 1.就業補貼:對新全職來溫工作的35周歲以內博士研究生,分別給予6萬元就業補貼,分2年發放。 2.租房補貼:博士、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才2400元/月,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才1200元/月,補貼時間累計不超過8年。 3.購房優惠:可根據人才實際情況享受(5-7)折優惠購買溫州市人才配售房,具體參考《溫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舉實施辦法》(溫委辦發〔2019〕70號文件)。 4.子女就學:具有正高級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人才子女,選擇入讀民辦初中、小學的,享受每人每年2萬元的標準給予學費補貼。 5.科研啟動費面議。 6.高水平團隊、外籍及港澳臺地區優秀博士及相關人才可采用年薪制聘任,具體待遇一人(團隊)一議。 7.領軍人才以溫州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高水平建設人才生態最優市的40條意見》人才目錄中的A類、B類、C類及D類人才為準。 8.引進人才類型要求,具體要求參照《學院關于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培養的若干意見》(浙東黨〔2019〕7號)。 |
三、崗位需求
本次計劃選聘教學科研骨干人員10名(見附件1)。
四、選聘崗位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選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選聘人才類型與條件
(一)領軍人才
國家“萬人計劃”人選;“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國家優秀青年基金獲得者;具有重大學術影響力(如國際權威機構認定的高被引科學家等)的學者;相當上述層次的海外高層次人才。
(二)專業群(社會服務)帶頭人
1、專業群帶頭人
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業績突出者可適當放寬);具有正高職稱,碩士及以上學位;有在國內外大學同專業或相近專業擔任負責人的工作經歷,在本專業領域內具有較高的教學聲譽或影響力,具有豐富的教學改革和管理經驗,具有很強的團結協作精神,具有很強的教學研究與組織管理能力,能統領現有教學團隊開展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工作。
2、社會服務帶頭人
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具有正高職稱,碩士及以上學位(業績突出者可適當放寬職稱和學位條件);研究成果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統領本專業領域的產教融合拓展工作。
(三)博士研究生
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能夠勝任本學科(專業)核心課程的講授任務,有穩定的研究方向,具備專業教師的基本素質和科學研究的發展能力。
(四)高級專技人才
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具有全日制本科畢業并取得副高職稱5年(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有良好的個人品質、嚴謹求實的作風;學術思想活躍,科研能力較強,有一定的創新精神,能在技能技術型人才培養中發揮積極作用。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wzhrss.gov.cn)、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zjdfp.edu.cn/)發布。
(二)報名
1、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選聘全年實施,招滿為止。
2、應聘人員填寫《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溫州市東方職業教育人才中心)公開選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同時附相關佐證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黨員證明、獲獎證書、相關業績材料等)的電子掃描件打包發送至df86556959@126.com(郵件名稱:崗位名稱+人才類別+姓名)。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及反饋
學院在收到應聘人員提交的資料后,7天內完成資格初審,并將初審結果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直接回復至應聘人員郵箱,請應聘人員及時登錄郵箱查看初審回復結果。我們將根據實際需求和符合資格條件人數作為是否組織考核的前提。
2、遠程面談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采用遠程面談等方式進行初評初選,確定進入考核環節人員名單。
3、現場資格復審
進入考核環節的應聘人員,需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已有工作經歷者須提供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境外留學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應聘人員所提供的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四)考核
應聘人員通過現場授課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分為70分。成績低于70分者,不能列為體檢對。
學院根據報名情況,不定期組織考核,具體考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
體檢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擬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在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公布。
學院成立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1、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2、擬聘用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若教育部出臺延期畢業相關規定,按新規定執行);擬聘用的其他畢業生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凡不能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向用人單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等有關證件,不予聘用。
3、擬聘用人員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入職后相關職務資格評聘根據我院職稱評聘文件執行。
4、選聘崗位無合適人選,可以空缺。
七、其他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名稱與選聘崗位要求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學院參考高校學科、專業設置目錄、應聘人員所學課程等綜合認定是否符合要求。
2、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應報考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3、國(境)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4、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學院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5、學院紀檢部門全程參與本次選聘工作并履行監督職責,紀委(監察審計部)聯系電話:0577-86538533。
6、本次選聘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市屬和市級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溫人社發〔2018〕17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由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具體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選聘過程中有關事項。
八、聯系方式
單位地址:浙江省溫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海三道433號
郵政編碼:325000
聯系電話:0577-86533970(徐老師)0577-86533906(陳老師)
網址:http://www.zjdfp.edu.cn/
郵箱:df86556959@126.com
附件1:2021年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溫州市東方職業教育人才中心)高層次人才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