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馬瑤族自治縣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做好鄉鎮、村(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選聘工作的公告
為加強基層殘疾人工作,造就一支熱愛殘疾人事業、具有敬業和奉獻精神、熱心為殘疾人服務的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經巴馬瑤族自治縣殘疾人聯合會(以下簡稱巴馬縣殘聯)理事會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公開選聘鄉鎮、村(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派駐到鄉鎮、村(社區)開展服務殘疾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聘職數、范圍及方式
本次公開選聘鄉鎮、村(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118名,其中,巴馬鎮1名,社區5名,行政村14名;燕洞鎮1名,行政村12名;那桃鄉1名,行政村8名;百林鄉1名,行政村5名;甲篆鎮1名,行政村11名;那社鄉1名,行政村7名;所略鄉1名,行政村18名;西山鄉1名,行政村16名;鳳凰鄉1名,行政村4名;東山鄉1名,行政村8名。
以組織選派、社會化選聘方式,面向全縣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精神和智力殘疾人的直系親屬選聘。根據就地就近原則,鄉鎮、村(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在本轄區內產生。
二、選聘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殘疾人事業,具有敬業和奉獻精神,作風正派,在殘疾人中有較高威信。
(二)熟悉殘疾人工作業務知識,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和表達溝通能力,對本轄區的殘疾人情況比較了解。
(三)具有本地常住戶口,年齡為男18—59周歲、女18—54周歲,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精神和智力殘疾人的直系親屬。
(四)鄉鎮、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歷任殘疾人專職委員且特別優秀的可放寬到初中文化程度,行政村殘疾人專職委員具備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體行動比較方便,不需要別人照顧能獨立開展工作。
(六)有智能手機并且會使用手機QQ、微信等軟件,會填寫一般的表格。對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操作能力者可優先考慮。
(七)精神和智力殘疾人的直系親屬擔任專職委員不得超過當地專職委員總數的20%。
三、殘疾人專職委員的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殘疾人事業法律法規政策,恪守“人道、廉潔、服務、奉獻”的職業道德,密切聯系殘疾人,詳細掌握殘疾人基本情況,代表殘疾人利益,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二)通過直接、協調或轉介等方式做好各項殘疾人工作,為殘疾人提供及時有效的個性化服務。
(三)倡導“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精神,團結、引領殘疾人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
(四)利用“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節日,動員社會力量,倡導扶殘助殘良好社會風尚,組織開展扶殘助殘活動。
四、薪酬待遇
鄉鎮、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每年補貼2400元,村殘疾人專職委員每年補助600元。同時享受上級有關補貼政策及縣財政預算殘疾人專職委員崗位補貼。
五、選聘步驟
(一)發布公告。巴馬縣殘聯在巴馬瑤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站等媒體發布選聘公告。各鄉(鎮)殘聯在轄區鄉(鎮)人民政府公開欄上發布選聘公告。
(二)組織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于2021年3月25日至4月5日到鄉(鎮)殘聯現場報名,填寫報名審批表(附件1)。報名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核驗)和復印件1份、第二代殘疾人證原件(核驗)和復印件1份。同時,鄉(鎮)殘聯要積極動員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
(三)初步篩選和征求意見。2021年4月6日至4月15日,鄉(鎮)殘聯根據選聘條件進行篩選,按1:3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征求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意見。
(四)確定擬聘名單并公示。2021年4月16日至4月21日,鄉(鎮)殘聯根據鄉(鎮)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的意見,擇優錄取,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名單,在鄉(鎮)人民政府公開欄、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公開欄張榜公示,公示期為五天。
(五)上報擬聘名單并公示。2021年4月22日至4月26日,鄉(鎮)殘聯將殘疾人專職委員擬聘人選的請示(附件2)及相關報名材料上報巴馬縣殘聯辦公室(聯系人:丁志勝,聯系電話:0778-6215288),巴馬縣殘聯將擬聘名單在巴馬瑤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站等媒體公示,公示期為五天。公示有異議的,及時查核,不影響聘任的,按程序聘任;影響聘任的,由所在鄉(鎮)殘聯按原名單遞補。
(六)巴馬縣殘聯聘任。公示無異議后,由巴馬縣殘聯印發聘任文件。
(七)任用考核。鄉鎮、村(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聘期為三年,聘期滿一年后由自治縣、鄉鎮殘聯進行考核并評定等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業績考核、服務殘疾人滿意度測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核等,對考評等次為優秀、合格的殘疾人專職委員予以續聘,對考評不稱職的給予解聘,由鄉(鎮)殘聯按照選聘程序重新選聘。
巴馬瑤族自治縣殘疾人聯合會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鄉鎮、村(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報名表
姓 名 | 性別 | 政治面貌 | 2寸近期免冠 相片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婚姻狀況 | ||||
競聘職位 | 學歷 | 聯系電話 | ||||
家庭住址 | 身份證號 | |||||
個人簡歷 | ||||||
誠信承諾 | 本人上述所填寫的個人信息以及提供的相關證件、材料均真實、有效。若有虛假,責任自負。 本人簽字:年 月 日 | |||||
鄉(鎮)殘聯審核 意見 | 審核人簽字: 年 月 日 |
附件2:關于鄉鎮、村(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擬聘人選的請示
自治縣殘聯:
根據《巴馬瑤族自治縣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做好鄉鎮、村(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選聘工作的通知》(巴殘聯字〔2021〕 號)文件要求,經我鄉(鎮)殘聯組織推選,征求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意見,我鄉(鎮)殘疾人專職委員擬聘人選如下:
鄉(鎮)殘疾人專職委員擬聘人員花名冊
序號 | 擬聘職務 |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文化程度 | 殘疾人證號 | 家庭住址 | 聯系電話 | 備注 |
特此請示。
鄉(鎮)殘疾人聯合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