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臺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進校園現場招聘教師公告
一、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21年上半年臺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進校園現場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備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年齡須年滿18周歲(即2003年4月8日以前出生)。年齡要求只針對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為“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和“不限”。“應屆畢業生”指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須于報名首日(即2021年4月9日)以前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不限”是指應屆畢業生及社會人員。
(三)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1.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參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目錄”)進行了招聘崗位的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專業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詢招聘單位同意后報考。
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的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招聘崗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名。獲“雙學位”的報考人員,不能以第二專業報考。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請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主動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是否符合專業要求。
4.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表,未如實填寫的,由招聘單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四)其他要求。
1.招聘公告所列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技能資格和執業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技能資格和執業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報考的崗位和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2.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居民戶口本及《崗位表》要求的其他證書、證件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4月9日。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編在職人員或2021年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或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報名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定向、委培單位、所在院校或當地相關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考。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受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單方面解聘)未滿五年的。
(2)歷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雇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等相關規定,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5.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設定,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50-5502014,聯系人:李老師、劉老師。
三、報名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報考人員可登錄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網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rlzyhshbzj/index.html)和臺山市教育局(以下簡稱“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查詢相關招聘信息。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本次校園招聘分多個站點開展,于2021年4月9日至4月18日在市教育局指定的高等院校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只可選擇一個站點參加報名,本次校園招聘實行額滿即止,即同一崗位招滿后,將不再在下一站點招聘,前一站點結束后,空缺的崗位將調劑到后一站點進行招聘。各個站點的具體招聘時間、地點及招聘情況另行公布。
各個站點報名時間為所在站點的首日上午8︰30—11︰30。
(三)報名要求。
1.填寫《臺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
每位報考人員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填寫《報名表》,雙面打印貼好相片(另附同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報考人員要踐行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提交報名資料,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招聘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是否屬于不得報考情形,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欄、獎懲情況欄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2.提交審核材料。
(1)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內地居民身份證、《報名表》、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有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本科畢業生還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
(2)2021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和學生證。
(3)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上述材料應在現場報名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
(4)報考人員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編在職人員,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定向/委培單位、所在院校、基層服務項目當地相關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證件、證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溫馨提醒:資格審核不提供復印服務,請報考人員提前準備好復印件。委托他人代報名須出具委托書。)
(四)資格審核。
報名資格審核及崗位資格條件解釋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負責。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在現場報名期間,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料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審核意見。報名人員在現場已通過資格審核的,由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當場發放準考證。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由招聘單位告知報考人員取消報考資格。
現場沒有通過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審核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限內改報其他崗位,在截止報名后沒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不能重新報名。
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應聘者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體檢。如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法定居民身份證明憑證,居民戶口本、護照、工作證、社保卡、駕駛執照、學生證、居民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應聘者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居民身份證明等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成績。
考試采取試講和面談相結合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由考生按照報考崗位學科自選,考試辦法詳見附件4。
考試于報名期間進行,報考者在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核的,于當天參加由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組織的考試。考試結果當場公布,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統一設定入圍分數線為80分。
(二)確定就業意向。
招聘單位從考試成績入圍的考生中,根據同一崗位并按每站點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選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當場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按規定進行體檢、考察。
五、體檢
(一)體檢對象。
體檢對象根據招聘公告的招聘人數,在應聘該崗位考試成績入圍且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人員范圍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二)體檢工作要求。
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教師崗位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定。在體檢過程中,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招聘單位或市教育局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體檢時,如視力、聽力、血壓、心率4個項目初次現場體檢不合格的,應聘者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統一安排復檢,最多可復檢2次,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如體檢醫院對其它體檢項目作出體檢不合格結論的,應聘者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3工作日內可向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提出復檢的書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須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考察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對擬考察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計生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或市教育局在市人社局及招聘單位或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試用及聘用
對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由招聘單位或市教育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時間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未按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或報到后拒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均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聘用后,由招聘單位組織試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可按期辦理轉正;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遞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站點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入圍的應聘者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研究決定:
(一)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
(二)考察人選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聘用的;
(三)擬聘用人選公示發現問題不予聘用或放棄聘用的;
(四)聘用人選未按規定時間報到辦理聘用手續的。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報考者應當按照站點院校有關防控要求落實個人防控措施。報考者應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并經體溫檢測正常(<37.3℃)后參加現場報名、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現場報名、考試。
十一、監督管理及其他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報名資格條件解釋、資格審核、考試等事項由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電話0750-5502014。
(三)應聘者、招聘單位、市教育局和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招聘規定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監督舉報、招聘政策咨詢受理部門及電話:市人社局0750-5507608。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本公告由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臺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1年上半年臺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進校園現場招聘教師崗位表.xlsx
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臺山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