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淳安縣文昌鎮村級報賬員招聘公告
根據淳安縣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淳安縣村級報賬員管理辦法〉的通知》(淳農〔2020〕6號)精神,經鎮政府研究,決定對14個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報賬員進行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14個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招聘報賬員各1名。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有良好的品行和信譽;
2、懂電腦操作,具有一定農村集體資產經營管理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3、有能夠正常履職的時間和身體條件,能勝任和安心于村報賬員本職工作;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在職村級報賬員連任時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特殊情況需經鎮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或會計專業等相關職稱的優先錄用;
5、報考所在村報賬員的原則上應為本村村民,特殊情況需經鎮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三、招聘方式
1.公開報名:請有意報名者攜帶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及復印件、其他相關證明,于2021年3月31日17時前到所在村書記(社長)處報名,填寫報名表,加蓋村社公章后送至鎮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劉逸超處。
2.錄用程序:文昌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測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進入綜合考察(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40%)、綜合考察成績(60%)擇優錄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此次報名:
1、涉黑涉惡人員。
2、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至今未撤銷的,對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拒不執行的。
3、道德品行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
4、因違反財經紀律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及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拖欠集體承包款或公款尚未歸還交納的。
5、本村主要干部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6、已擔任村監會(監事會)的人員及其家庭成員。
7、長期在外經商務工不能正常履職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村級組織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五、相關要求
1.本次招聘由鎮統一招考,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聘用,由村社和鎮“三資”管理中心管理。
2.新聘任報賬員試用期6個月,合格者錄用;
3.由各村社負責組織報名。
聯系人:劉逸超(電話:15868831229)
文昌鎮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