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游縣202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新教師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精神和我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教師15名(具體詳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報考對象應具備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條件,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戶籍、學歷、年齡、教師資格及專業等具體條件:
(一)戶籍要求
1.具有龍游縣常住戶口(以2021年4月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龍游縣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的人員。
2.下列人員不限戶籍:①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或 “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或“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相關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③學前教育崗位可擴大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師范類專科畢業生;④配偶為龍游戶籍的人員。
(二)學歷、學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2.學前教育崗位可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其中龍游戶籍(或配偶為龍游戶籍)且具有幼兒教育初級職稱及以上的人員可不限全日制。
3.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要求取得相應學位證書。
4.港澳臺及國外學歷要求提供教育部門的認證證書。
(三)年齡要求
1.30周歲及以下指1990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2.對具有相應專業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報考對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對象,年齡可以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指1985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四)教師資格及專業等要求
1.報名對象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或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且普通話等級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報考中職護理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可暫不作要求,但入選對象必須在錄用后二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予以解聘。
2.報考學段要求不得高于所取得教師資格規定的學段。
3.報考學科須與所學專業相符(龍游戶籍人員報考學前教育崗位不限專業)。
4.每人限報1個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發布招聘信息
3月25日起,通過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ly.zjer.cn/index.php)、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rsj.qz.gov.cn/)等媒體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招聘過程中其它信息將及時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發布,敬請關注)。
(二)報考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1年3月26日9:00— 4月6日12:00。
報名網站: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招聘專欄(zk.lyeduyun.com)。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并按要求上傳相關資料,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僅注冊未選擇報考崗位、或更改個人信息后未重新選擇報考崗位的均視為報名無效。報考者填報的資料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信息不實,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
時間:3月29日9:00—4月7日12:00。
縣教育局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
報考人員可登錄考試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者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3、繳費確認
時間:3月30日9:00—4月8日09: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考試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崗位,將按比例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可相應增加同學科另一性別崗位招聘計劃,此類計劃將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退還考試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1年4月15日09:00—4月17日09:30。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考試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21年4月17日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試卷組成:筆試內容以學科專業知識為主,適當兼顧教育教學理論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
(四)現場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還應提供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普通話合格證書及其他所需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遞補名單于復審結束的當天予以公告。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1.按各學科招聘計劃數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中職專業課按1:4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按照報考學科分組進行。除中職專業課、學前教育外的學科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處理教材的能力、駕馭課堂教學能力及心理素質等,面試形式主要為上課和答辯等;中職專業課崗位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專業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等;學前教育崗位面試形式主要為上課和技能展示。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同一學科面試人數較多需分組進行面試時的,采用修正系數的辦法計算最終面試成績。
具體辦法如下:
修正系數(保留四位小數,四舍五入)=本學科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組該學科的考生平均分。
最終面試成績(保留二位小數,四舍五入)=考生面試得分×修正系數。
2.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中職專業課教師總成績為: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學前教育崗位總成績為: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
(六)體檢:在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各學科招聘崗位計劃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參加體檢對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按照人社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政策執行,相同體檢項目以標準高的為準。其中學前教育教師體檢同時按照《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函》(浙教資中心〔2011〕1號)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和放棄錄用資格。
(七)考察: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考察合格擬聘用的人員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并正式簽訂聘用合同。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聘用人員按批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如總成績并列,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優秀畢業生層次等條件確定選擇順序。新錄用教師實行人事代理制。在龍游縣教育系統最低服務期限需滿5年。對1年見習期考核不合格的,或未按規定按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項
(一)本次招聘崗位以偏遠農村學校(幼兒園)為主,條件相對比較艱苦,且有服務期要求。歡迎有志于長期服務農村教育的人員報考。
(二)報考人員須持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證明),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三)報考人員在注冊、報名、初審、復審等過程中填寫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21年4月8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拍照發到指定郵箱(lyjybackup@126.com),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六)報考人員對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龍游縣教育局反映。
(七)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本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八)招聘相關通知和信息只在“龍游智慧教育”或“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網站通知和信息。
(九)本次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各招聘環節具體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或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
(十)咨詢電話:0570-7024220,招聘咨詢時間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十一)監督舉報電話:0570-7022060。
五、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育局研究決定。
附件1:龍游縣202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新教師計劃表.xlsx
附件3:龍游縣2021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提交材料目錄.doc
龍游縣教育局
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